1 / 3
文档名称:

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管理制度.doc

格式:doc   大小:18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xgs758698 2018/9/17 文件大小:1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章程第二章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第一条律师根据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报酬。律师从客户取得任何报酬都必须作为本所的业务收入。客户可以自行指定律师,(但如被指定律师不熟悉该法律事务,则被指定律师应推荐本所对该业务熟练的律师),律师也可以决定是否接受某一客户的委托。
第二条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
第三条律师不能接受或应终止可能导致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委托,也不能接受不能承办的委托。
第四条律师不得接受与已代理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案件的当事人的委托。
第五条律师不得同时为一个案件、一宗生意的双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六条律师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为其个人谋利。
第七条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应通过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接受委托,事后应书面确认。
第八条律师在接受客户委托期间必须热情勤勉,诚实信用,尽职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法律帮助,努力满足客户正当要求,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执行职责。
第九条律师应为客户保守秘密。
第十条律师不得无故终止委托代理关系。律师因故终止代理关系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
第十一条律师终止代理关系时,应归还属于委托人的一切财产或资料等。
第二章律师工作规则
第一条律师接受诉讼案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
,作阅卷笔录,并由客户签字认可;
,并由客户签字认可;
;
,应由客户对拟陈述的事实作书面认可;
,并作详细笔录,但不得采取使用非法手段取证;
,应事先取得客户的书面认可;
、递法律文件、应及时转交有关机关及人员;
,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先知其该法律文书生效的日期及其上诉的法定期限;

第二条律师接受涉外仲裁案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
;
;
,应在开庭前由客户对拟要陈述的事实作出书面认可;
;
,应另行以书面委托。如须转委托执行地法院所在国律师,应由中方客户特别委托。
第三条律师接受非诉讼业务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
,应在客户授权的范围内进行;
“草本”;

第四条本所以向客户提供全所整体服务为基本准则,客户的法律服务由熟悉该法律事务的律师主办,其他律师可协办。
第五条本所每两周召开一次业务会议,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
第三章律师收费规则
第一条本所律师根据本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与客户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条本所律师采用三种收费办法:
(以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