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会保险法 3 年 4 审获通过五大热点解读
社会保险法从 2007 年开始审议,历经3年4审,昨日终获通过,该法自 2011
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
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制度坚持
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
平相适应。
养老保险
取消一次性领取养老金
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 15 年
的,可以缴费至满 15 年,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解读:全国人***律委员会解释,此前三审稿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 15 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 年,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也可以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四审稿中,删去了“领取一次性养老
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
三审稿的分组审议中,常委会委员、代表提出,养老的目的是保障退休人员
的基本生活,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起不到养老保障的作用,应当允许按照
“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原则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经研究后提出,目前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正在
积极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也在许多地方开始实施,一些地方(如北京)
已经采取这种转移接续办法,效果是好的。
医疗保险
异地就医建立结算制度
规定:社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解读:全国人***律委员会解释,审议过程中有常委会委员提出,医疗保险
关系的转移接续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目前存在异地就医难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
的原因是异地就医报销医疗费难,影响了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当
予以规范。同时,有关部门正在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统筹,并建立异地协
作机制,方便确需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
社保基金
“保命钱”不得挪作他用
规定:社保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
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
解读:人大代表刘晓武在分组审议时提出,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
要确保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必须加强监督,而目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集行政
监管与投资运营于一身,自己监管自己,这是制度的一个极大隐患。
全国人***律委员会解释,审议过程中有不少常委会委员提出,目前社保基
金累计结算数额较大,又比较分散,为了保障基金安全,应当严格规范,加强监
管。
释疑
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保费咋办?可申请法院拍卖单位财产抵缴
记者:单位有意规避或者逃避缴纳保险费,会采取什么措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关于社会保险强制手段的问题,社会
保险法第 63 条规定:当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且没有提供担保
的,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应当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过
去二十多年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确实出现了大量社会保险费征缴困难的
问题,其中有一些企业是因为客观原因,比如经营困难、濒临破产,确实没有能
力缴纳,但是也有一些是因为社会保险意识淡漠,有意规避或者逃避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问题。而如果没有强制手段的话,劳动者和其他公民的权益就难以得到真
正的保障。
养老险全国统筹有没有时间表?不是一步到位要逐步完善
记者: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没有具体的步骤和时间表?有一种意见认为养老
保险缴费的标准有些高,而相对享受的保障又偏低,将如何改善?
胡晓义: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一章中第 64 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关于时间表的问题,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十二五”
规划建议中就提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我理解这是中共中央提出的一
个时间表。到去年底,全国所有的省级行政区都制定了省级统筹的制度,但是出
台了方案不等于就实施到位了。经过评估,全国已经有 25 个省级单位达到了省
级统筹的标准。在这个基础上我们会研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方案。当然这个
方案涉及到各方利益,也会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统筹过程中,
以及在整个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缴费标准和支付水平的问
题。要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不是一步到位,要逐步完善。
养老险为何缴费高保障低?缴费高是因为要承担历史包袱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