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节
一、自然保护区的
概念、类型及作用
(一)
自然保护区的概念
自然保护区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20世纪3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学者都曾给自然保护区(或称国家公园、自然禁猎区等)下过定义。
中国学者认为:自然保护区的概念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具体的特定的某一保护区,二是指所有具有保护性质的区域的总称,即各种保护区的总称。
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二)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对象和类型
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的、近自然的、半自然的、人工的以及破坏或退化后能够恢复的生态系统;保护濒危、孑遗、珍稀的遗传物种资源;保护山地、河流、水源;保护国家和地方公园及自然景观、历史遗迹等。
综合性自然保护区
(生态系统类型
自然保护区)
生物型
自然保护区
自然历史遗迹型
自然保护区
自然风景型
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