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美国校园欺负行为干预措施探析
周朝正作者简介:周朝正(1985—),男(彝),云南楚雄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比较教育。
(西南大学教育学院,重庆北碚 400715)
[摘要] 美国校园欺负行为干预以州为单位,政府积极参与干预行动,同时干预欺负者、被欺负者和旁观者,理论研究紧密联系实践。我国应该重视校园欺负行为,建立一个由个人、家长、学校、国家共同参与干预体系,理论研究结合实践,制定长期的干预方案。
[关键字] 美国;校园欺负;干预措施
引言
近年来,美国对校园欺负行为的干预研究和干预实践较成功。早在1987年,在哈佛大学的研究为基础上,美国发动了全国性的“校园欺负实务工作坊”的项目;1993年美国教育部规定的20世纪90年代需要完成的6个工作目标之一是“创造一个免于暴力的学校体系”;1999年科罗拉多州丹佛市郊科伦拜中学两名学生持枪射死12名师生,另有21人受伤。此事件进一步促使美国对学校欺负事件进行研究和干预。到目前为止,美国已形成了以州为单位,政府、社区、学校、学生、家长等多方共同参与的有效干预体系。在我国,以张文新为首的一批学者已对校园欺负问题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与美国相比,我国对校园欺负行为的研究相对滞后,尤其是精神方面的欺负行为常被忽略;公众对校园欺负行为的认识和关注度远远不够;到目前还没有一个系统有效的干预措施。本文主要是对美国校园欺负行为干预措施,干预效果及干预措施的特点几方面进行探析。
美国校园欺负行为干预措施
美国干预学校欺负行为是以州为单位进行,其中加利福尼亚、佛蒙特、福罗里达州州的干预教育有典型性。
美国干预校园欺负行为项目
加利福尼亚州的“校园欺负行为”(bullying at school)。1997年,为了应对学生间的暴力行为,加州教育部和阿拉米达县教育厅合作出台了《学校董事、行政管理、法律及社区应对仇恨引起的校园暴力行为策略》文件。同时,还提供了区域性的培训和技术支持。2003年,加州教育局邀请了分别来自洛杉矶警局、诽谤联盟、加州教育局、阿拉米达县教育厅、西米谷联合学区、国家教育安全中心、美国司法部、南方平困法律中心等地方的12位专家基于该文件讨论并编写了《校园欺负行为》(Bullying at school)一书,以便人们更好地预防和处理校园欺负行为。[1]该书列出了加州和联邦有关于欺负行为及相应惩罚的法律条款。从编写该书的参与专家的组***员可以看出,美国在应对校园欺负行为时重视各界的合作与参与,尤其是各级教育部门、法律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另外,该书还提供了一些主要基于研究得出并经过实践证明的欺负应对策略。可见,美国注重理论研究联系实践。
佛蒙特州围绕“2004年的117号法案”(Act 117 of 2004)展开的反校园欺负运动。2001年,为了响应全美“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教育目标,佛蒙特州教育局出台了117号法案。为指导各校应对校园欺负行为,2004年州教育局发布了“预防校园欺负行为方案”( Model Bullying Prevention Plan);2009年8月,发布了“预防校园骚扰政策方案”( Policy on Prevention of Harassment of Students),展示了具体的投诉步骤;[2] 2011年1月5日,加州教育局发出便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