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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鼓励创新税收政策宣讲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蔡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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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政策
1、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
企业所得税政策
3、,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实行“五免五减半”。
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政策
5、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6、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以及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在2017年(含2017年)前实现获利的,自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
企业所得税政策
7、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
企业所得税政策
9、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10、对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范围内,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政策
11、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12、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所得税政策
13、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4、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企业所得税政策
15、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政策
1、企业对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的无偿给予股权奖励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实行5年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2、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给予个人的股权奖励,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实行递延到转让环节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