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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规划原理资料.doc

上传人:s0012230 2018/9/18 文件大小:7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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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规划原理资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一、居住区发展历程简介
1、中国古代城市居住区规划
基本组织形式:
唐代以前:封闭的里坊制
北宋仁宗末年以后为街巷制
元代出现大街---胡同结构形制
(一)里坊制
里坊制在春秋战国时期基本形成,在西汉至唐代年间是发展的鼎盛时期。
里坊制特点:
由经纬道所划分的地盘为“里”的地域范围,里的平面一般呈方形或矩形,四周围为墙,设里门出入,里内排列居民住宅。
封闭的里坊制体现了“官民不相参”和便于
管理的指导思想。
(二)街巷制:北宋中叶以后,由于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封闭式的单一居住性的里坊制已不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城市生活方式的变化,逐渐撤去围墙,演变为街巷制。
坊内的街改造为东西向为主的“巷”,巷直达干道,交通大为便利。
(三)大街---胡同
元朝时期,已发展为大街----胡同,原来的巷改为胡同,形成了大街—胡同---四合院
三级组织结构。胡同内的院落式住宅并联建造。
2、近现代城市居住区规划
(一)传统的大街---里弄的规划结构
街---弄---里三级组成,街是城市行车干道,街两侧的分支就是里弄,一般情况下不通机动车,弄两侧的分支是里,一般为死胡同。
(二)、邻里单位
1929年,美国人佩里提出“邻里单位”理论
中国在50年代初居住区建设受到此理论影响。
邻里单位规划的基本原则:
,城市道路不穿过邻里单位内部


,与其他的邻里服务设施一起布置在中心公共广场或绿地上
(²)
、教堂、图书馆和公共活动中心
(三)、人车分流
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方式是20世纪20年代在美国提出,在1933年美国建筑师斯泰恩设计的雷德朋居住区中实施。被称为雷德朋体系。
在设计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进入住宅区后步行道路与汽车道路在空间上分开,设置步行路与车行路两个独立的路网系统。
2、车行路应分级明确,可采取围绕住宅区或住宅群落布置的方式,并以枝状尽端路或环状尽端路的形式伸入到各住户或住宅单元背面的入口。
3、在车行路周围或尽端设置适当数量的住户停车位,在尽端车行路的尽端应设回车场地。
4、步行路应贯穿于住宅区内部,将绿地、户外活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串联起来,并伸入到各住户或住宅单元正面的入口,起到连接住宅院落、住宅私院和住户起居室的作用。
人车分行的路网布局一般要求步行路网与车行路网在空间上不能重叠,在无法避免时可以采用局部立交的工程措施。
(四)居住区—居住街坊
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万人-5万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街坊:城市中由街道包围的、面积比居住小区小的、供生活居住使用的地段。
居住街坊的规划布置,以满足街坊内居民生活居住的基本要求为原则。街坊内除居住建筑外还要有托儿所、幼儿园、商店等生活服务设施,***和儿童游憩、运动的场地和绿地。居住建筑在街坊内的布置方式主要有周边式、行列式、混合式等形式,
街坊面积一般为2~10公顷。中国在50年代初期,城市的新建居住区采用过居住街坊的布置形式。50年代后期起,较多地采用居住小区的组织形式,因为居住小区的规模比较大,比较能适应日益发展的城市居民生活要求,在规划布局上也可以有较大的灵活性。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
居住小区: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万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基本特征:
(如城市道路、绿地、水面、沟渠、铁路或其他专用地界等)划分,用地的界限明确,地块完整,不被城市交通干道所分割。
:一般以小学的最小规模为其人口规模的下限,以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服务半径作为控制用地的上限。
、托幼、会所等公共服务设施。
,避免将城市干道上的机动车交通引入到居住小区内。

(六)扩大小区、居住综合体、综合居住区
扩大小区:在城市干道间的用地内(一般约100—150h㎡)不明确划分居住小区的一种组织形式。其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公交站点布置在扩大小区边缘。
居住综合体:将居住建筑与为居民生活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组成一体的综合大楼或建筑综合体。
综合居住区:将居住和工作环境布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