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为加强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要求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
毕业论文(设计)是整个教学过程中最后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其目的是:
、基本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调查研究中获取知识的能力,提高学生从别人经验、从相关学科找到解决问题新途径的悟性。
、实践能力与创业精神,包括实事求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开拓进取的科学作风与能力。
二、组织与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由学院领导、教务处和各系负责人、骨干教师及兄弟院校、校外实****实训基地的专家学者等人员组成。具体工作由学院教务处主管,各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可下设若干个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由系主任兼任组长。
(设计)的有关条例与实施意见,了解与检查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情况,代表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各系毕业论文(设计)整个工作的质量进行校内评估(以专业学生人数30%的比例从各系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评估),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分析总结工作。
(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系工作计划、组织命题、确定选题、落实指导教师、检查监督、组织答辩、评定成绩、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与总结、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三、指导教师及职责
(设计)指导教师应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须由讲师以上或具有相应职称的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担任,也可有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并从事专业教学工作二年以上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专业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助教也可担任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设计)的人数,理工技术专业一般不得超过8人,其他专业一般不得超过10人。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不得随意更换。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确因工作需要或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指导任务时,必须经系主任批准,并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严格要求,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和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培养。
4。指导教师要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指导计划,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并提出具体的要求,向学生推荐参考资料,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报告,并对报告写出评语,初评成绩,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评定成绩,协助做好毕业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选题与撰写
,其他专业安排毕业论文。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已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职业技能,使学生受到全面的锻炼。
、科研等任务和实际工作单位的需要。
、独立命题相结合,理论性论文与调查报告、创作性设计、技术应用等相结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