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班级:12级政法干警学号:20********** 姓名:吉古罗聃
浅谈离婚标准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标准就是规定配偶间解除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与行为方式的总称。我国的婚姻法对于离婚做了如下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感情破裂说”的不足
从上面的法条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对于离婚的一个标准那就是“感情破裂”说。
但是“感情破裂”的离婚标准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有许多的问题:(1)感情破裂的离婚标准忽视了婚姻的伦理性,没有完全反映婚姻的本质属性。婚姻的本质是什么呢?马克思主义认为,婚姻是***结合的社会形式。婚姻不仅具有自然属性,更重要的在于它的社会属性。婚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它是家庭的基础。只有有了婚姻才能组成一个家庭,进而在婚姻当事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形成一系列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只要婚姻关系存在,即使夫妻之间已无感情或感情破裂,双方也应该履行法律规定的婚姻义务。只有这种婚姻关系破裂了,才会导致相关权利义务的解除。(2)感情破裂的离婚原则超越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状况。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提出:“男女互相爱慕是缔结婚姻的唯一动机,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是合乎道德的。”同时又指出了“普遍实现这种爱情婚姻所需的社会条件在消灭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消灭了私有制,男女***的社会地位完全平等,家庭职能全面社会化,从而将一起经济顾虑消除,婚姻自由才能充分、完全的实现。”而就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虽然在法律上规定了男女平等,但我们应当承认在事实上还存在许多的不平等。虽然妇女地位已有很大的提高,但从其经济收入上来看,与男人的还是相差甚远,尤其在农村,这一问题更加突出。(3)以感情为原则,范围太窄。从社会实践来看,人们在结婚的时候并不全是感情的事,它要包括很多因素在内,比如:现在的人大多都比较现实,是否要和对方结婚,有些人还要考虑一下对方的家庭条件;另外有的人还会考虑到学历、工作等等。然而在离婚是我们却只注重感情,只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这是不科学的。婚姻中不能没有感情,而感情不是婚姻的全部。(4)结婚是以***结合并共同生活为表现,但离婚却可能以***、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孩子问题、人际关系,夫妻间认识事物的差异等方面因素为原因。由于感情问题属于精神生活范畴,加上夫妻间事物的隐蔽性及夫妻关系的特殊性,感情破裂与否很难审查,首先,导致当事人提供证据困难,因为用民事诉讼证明要求证明感情问题, 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无法提供精神生活,内心感受方面感情破裂的证据,只能通过诉说生活细节来反映, 而生活细节并不能直接准确地证明情感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