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 鞍山市英杰纺织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鹏程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厂房扩建
工程地点: 感王镇
签订日期:2012年 9 月 16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欲建筑一厂房,同意该厂房的土建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 1155平方米;为二层钢结构。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负责该项工程的土建的施工保证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三、工程造价:
总工程建筑面积1155平方米,造价每平方米500元,工程总造价为577,500 元(大写:伍拾柒万柒仟五佰元整)
四、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包含基础工程、一层地面、、二楼楼板。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施工开始日甲方付工程造价总额的 20% (10万元)。
2、一层结束时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35%(20万元)
3、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45% 即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 于 2012年11月20日前,甲方一次性给乙方工程全部余款。
六、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从施工基础承台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即 2012 年 9 月1 16 日开工至 2012 年 10月 30 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必须办理好项目的报建手续及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施工建筑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2、工程开工前,做好工程的“三通一平”,将施工用水、电线线路接至施工场地并保持畅通,铺设好临时的运输道路,满足施工要求,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
3、开工前准确提供建筑物四大角位置的控制点、水准点及±。
4、开工前,由甲、乙双方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商一致,方可施工。
八、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以保证工作项目的顺利完成。
2、乙方处理地下管线及临近建筑的保护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在工程质量方面同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整个工程项目。
4、施工场地乙方必须保持清洁,对已完成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应对成品派专人保管和保护。
5、施工单位的工人的所有保险费用以及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