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1
文档名称:

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doc

格式:doc   大小:235KB   页数:2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doc

上传人:373116296 2018/9/21 文件大小:23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第五章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本项目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技术要求1、合同范围:马鞍山市市直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2、质量保证及承诺:。,中标人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中标人应当免费为该车辆更换零件和修理。,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维修责任及费用。,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正规的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三无”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以旧代新,价质不符,凡因提供使用的伪劣备件而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负责赔偿。,由中标人免费修理。,中标人可以实行收费修理:(1)因车辆使用单位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2)非中标人修理拆动造成损坏的。(3)质保期外,车辆使用单位承担修理、更换所产生的费用。(4)因车辆事故造成损坏的。:(1)质保期:发动机大修项目一年或两万公里;(2)二保60天或2000公里;(3)小修保30天;(4)24小时急救服务。,并配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车辆维修网上申报、审批等程序,其软件运行费用及人员相关培训由招标人负责。、价格计算、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涂漆)关键岗位至少应配备1人,并应经过有关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3、中标人提供的机动车维修服务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等。4、办理维修车辆程序:,招标人按公平、公正原则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维修单位不得向招标人收取具有押金性质的任何费用。《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招标人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确保使用单位车辆能及时报修,抛锚车辆能及时得到救助,;10公里内60分钟拖车或技师抵达故障现场。(二)商务要求1、服务资格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2、费用结算方式:维修费用的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将发票复印件、维修结算清单复印件、《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相关资料送至招标人审核后,由招标人办理付款。3、、驾驶人员相勾结,损害公共利益的,经查实取消马鞍山市市直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资格,并对车管人员或驾驶员进行处理。,如发现中标人未按优惠承诺进行优惠的,由车辆使用单位提出质疑,中标人应立即纠正。,以假充真,以劣充优,招标人将根据情况取消定点维修服务资格,并通知车辆使用单位拒付维修费。4、,并建立退出机制。、服务承诺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招标人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中标单位及时弥补损失。,出现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招标人给予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内暂停服务,整改期满后中标单位向招标人书面申请恢复资格,招标人检查合格后给予恢复,拒不整改的取消服务资格。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合同承诺服务的单位;(2)超过合同规定价格收费的;(3)提供虚假发票的;(4)被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5)不积极配合招标人综合考核评定、监督检查及管理的;(6)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仪器设备,一旦中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必须全部配备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市直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MASCG-0-J-F-2018-0168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人名称:日期:2018年3月21日目录一、技术标开标一览表……………………………………………(页码)二、投标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