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5
文档名称:

老河口检察院设计任务书.doc

格式:doc   页数:1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老河口检察院设计任务书.doc

上传人:cdsqbyl 2015/9/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老河口检察院设计任务书.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老河口市检察院项目设计任务书

老河口市检察院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目录

前言
项目概况
规划目标
总体要求
工作内容与深度
工程设计范围与成果其他说明
后续服务与承诺
一、前言
老河口市位于湖北西北部,汉水中游,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大坝下游,东依中原,西依武当,北枕秦巴,南眺荆襄;地处襄渝要道,秦楚通衢,扼鄂、豫、川、陕四省要冲,因地处汉江故道口而得名,是鄂、豫、川、陕毗邻地区首屈一指的交通要津和物资集散地,明清时期曾出现“商贾辐辏,烟火万家”的繁荣景象。历史上形成的水运文化、商贸文化、抗日爱国文化及梨花湖等生态旅游资源都使老河口这个小城充满魅力。
根据《老河口市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老河口市政府决定在老河口市城南新区化工东路以西、环一路以北
启动老河口市检察院的建设。
二、项目概况

老河口市检察院

中国,湖北老河口,城南新区,化工东路与环一路交叉口

老河口市检察院位于老河口市城南新区化工东路以西,(见用地范围图)
规划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定的的法律监督机关,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其规划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区域性原则
检察院的建设应着眼于整个城南新区区域,要从大区域及城市层面来规划,协调检察院与其他功能片区的关系,特别是与行政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等群体的关系。
(2)生态性原则
检察院的建设必须依托城南新区良好的生态资源,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的生态要素,围绕建设生态城市和低碳城市目标,实现城市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应与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依据功能划分相对独立设置;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分开建设;同一城区内距离较近、交通便捷的人民检察院之间,在确保满足各自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可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提倡资源共享。
四、总体要求
检察院建筑应充分展现老河口市政务文化形象,并突出检察机关的法律权威形象,庄严大方,功能齐全的原则。
2,根据市政府要求,大楼打造成为城南新区地块上的标志性景观工程,成为湖北省基层检察院代表性的建筑物。建筑控制条件为:容积率≤,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40米,绿地率≥35%,出入口方位为化工东路。
3、道路交通组织“畅达、安全、舒适”,外部道路注重与城市道路的衔接,解决好内外部交通关系,便于瞬间、集中人流的疏散;内部道路设计合理,应考虑其特殊性质和用途,按照安全保密、因地制宜、卫生环保、有利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
4、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协调社会、经济、环境三者效益。
5、按140人的人员编制进行设计,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应按照立足当前、兼顾发展、统筹规划、科学建设、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做到功能齐全、经济适用、简朴庄重。根据适用单位的级别,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面积指标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五、设计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老河口市检察院主体建筑设计和总平面规划设计。
(一)建设规模
(见用地范围图),总建筑面积15700平方米。地块位于城南新区中轴线西侧,与政治文化中心地带仅一路之距,区域优势明显。地形较狭长(环一路侧长约159米,化工东路侧约85米),地块设置2处出入口:,入口通过广场和通道与信访中心和办案区连接,方便实行信访接待服务以及干警日常办公进出;,为办案区及办公人员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
(二)功能设置
设施功能包括办公建筑、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附属用房以及门房五部分,总建筑面积为15700㎡,分项建设内容与规模如下:
办公用房
办公及相关配套总面积 10300平方米
其中:陈列展廊 500平方米
门厅 500平方米
大报告厅 350平方米
小办公室 72间25平方米
中办公室 10间35平方米
大办公室 15间50平方米
小会议室 7间50平方米
中会议室 2间 80平方米
值班室 25平方米
接洽室 5间25平方米
档案室 200平方米
管理室 2间25平方米
员工活动室 820平方米
消防水箱 250平方米
发电机房 100平方米
高压配电 50平方米
低压配电 50平方米
消防控制室 30平方米
休息室 8间50平方米
交通及相关配套用房包括合成前室、卫生间、走廊等 3215平方米
办案用房
办案用房及相关配套面积2800平方米主要包括如下:
(1)控告申诉接待用房 350平方米
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