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
(消防)
审批服务事项:4项
(1)建筑防火设计审核。
(2)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审核。
(3)竣工验收。
(4)其它审批服务及代理事项。
服务项目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1、新建、扩建项目施工图审核
 
申请→受理→审核→发意见书
 
1、填写《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审核申报表》(有消防自动消防设施的项目还应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高层民用建筑应填写《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自审专篇》,其它项目应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自审表》
10个工作日(报支队复核需20至30个工作日)
 
不收费
 
2、建筑工程设计立项批文、方案、扩初会审批复,规划红线图及已经消防审核的总平方案图或扩初总平图
3、设计任务书、说明书,甲、乙类危险项目应有消防设计专篇,工业建筑应有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运输、贮存方式等资料
4、实测1/500总平面图,总平面图必须标明所建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及周围50米建(构)筑物布局情况。全套土建、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院标及设计人员、审定人员的签名
5、按消防要求修改的变更设计联系单及修改图纸
6、图纸设计必须有经过消防自审制度登记备案的单位进行,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
7、属于下列项目的,设计单位应提供刻录光盘送杭州市消防支队存档
(1)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
 
(2)省(市)政府行政中心、体育中心、文化中心、医疗中心、剧院、大会堂等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的场所
(3)单位建筑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的高层民用建筑
(4)单位建筑面积超过100000平方米的多层民用建筑、厂房、库房
(5)建筑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的地下建筑及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人防工程
(6)单台装机容量超过300MW的水电厂、火电厂和抽水蓄能电站,电压为500KV及以上的变电所
(7)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的一类高层建筑
(8)长度超过1千米的城市隧道
8、《浙江省公安消防机构警务公开实施办法》另有规定的,按照该《办法》规定执行。
 
 
2、建筑内部装修项目审核
申请→受理→审核→发意见书
1、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份
10个工作日(报支队复核需20至30个工作日)
不收费
2、装修平、立、剖面的设计图纸,装修节点详图、水、电及消防系统图纸。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院标及设计人员、审定人员的签名
3、原建筑物总平面图、楼层平面图、消防设施布置和经消防部门审批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94年以前竣工建筑,可用建筑合法性证明替代原建筑消防审核意见),改变其使用性质的项目应另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书
4、应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合件,由产权单位申报,并应由大楼物业管理部门签章认可
5、有自动消防设施的装修项目,应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消防设计专篇
6、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及有关许可证明
7、图纸设计必须有经过消防自审制度登记备案的单位进行,并出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自审表》
3、自动消防设施审核
申请→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