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小路43号一楼(含阁楼)。
二、房内附属设施:门、灯、墙、地板等。
三、租用期限及约定:
1、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正(1100元正)。
3、付款方式的按每月支付壹仟壹佰元正,另付押金叁仟元整(¥3000元),租期满后,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4、出租期间的水、电、卫生治安等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正规经营,只经营推拿、按麽、保健品,不得在铺面内经营不正当服务,如有其它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押金不退,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四:如有下列事项: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10天;
连续1个月不付清租金的。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