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课程改革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程改革项目质量,提升专业内涵建设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按照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现就课程改革项目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范围。
以专业核心课程改革为试点,逐步推广到全院所有课程。每学期各教学院部择优推荐课程改革项目1-2个,每学期新立项的课程改革项目控制在20个左右。
(二)申报条件。
,有明确的改革目标,有清晰的改革思路,有较完整的改革实施方案,并对课程改革有较好的预期效果。
,要求团队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年龄、学历、职称等),每个团队3-5人,其中1-2名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该课程教学两年以上,教学质量排名在院部平均分以上,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担任项目方案设计与实施工作。
(三)立项程序。
,填写《课程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提供课程标准、教学设计(整体设计)、实施方案(单元设计)、授课计划、教案、授课任务安排表等教学文件。
。
,确定立项项目。评审要点:理念是否先进、思路是否清晰、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预期目标是否明确等。
,学院发文公布,入选项目下学期起开始实施课程改革。每门课程改革周期为1-2年。
二、实施基本要求
,团队成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可独立实施课程改革,具有初级技术职务的教师可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的教师指导下实施课程改革;已立项但尚未结项的课程改革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不能同时主持两项及以上课程改革项目。
;对教学资源(师资、场地、设备台套数等)不足的课程,教改班级数不超过2个;对平行班级较多的课程,教改班级数不超过4个。课程团队教师可分别在平行班级实施课程改革。
,不得擅自变更。可根据课程项目或任务实施的需要,进行4节或6节连续授课,但不建议整周实施教改课程。
,原则上至少执行3轮以上方可再次对该课程进行教改立项。再次立项的课程必须提出新的教改思路,且与原课程改革方案有明显的区分度。
,实施过程管理,提供课程改革条件,解决课程改革问题,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深入研究课程改革课题,凝练课程改革成果。
,课时量按如下方法计算:
(1)按照课程基础课时量(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该课程课时量),由主讲教师分配课时。分散实施的教改课程课时统计表报送教务处,整周实施的教改课程课时统计表报送实践教学处。
(2)初级技术职务教师主讲的教改课程,指导教师实际授课课时量不少于基础课时量的40%,其余课时量由主讲教师分配。
三、结项与验收
按照统一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对教改推广课程、质量工程课程和新立项课程分别进行验收。
(一)结项条件。
-3轮,达到申报时的预期目标。
。
。
《课程改革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2)。
。
(二)验收与奖励。
,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随机听课、学生问卷调查、召开学生座谈会、审查课程结项报告书等形式,完成结项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学校不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2年内不再列入课程改革项目立项建设范围;延期结项申请时间不超过1年。
,按照每个计划学时60-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公共选修课60元/学时、公共基础课70元/学时、专业基础课80元/学时、专业核心课100元/学时。对验收结果为优秀等级的项目另行奖励。
,按照30 分/门计算科研积分,由课程负责人按团队成员分工及实际工作量分配积分,计入教师个人年度科研积分。
。
附件: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7月22日
附件1:
项目编号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课程改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