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华瑞景楼住宅铝合金窗
制作和安装合同
工程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见证方:宜昌建丰置业有限公司猇亭分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国华瑞景楼住宅铝合金窗制作和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华瑞景楼住宅铝合金窗
2、项目地址:宜昌市猇亭大道与民主路交汇处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 M2
4、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土建施工已具备安装条件。
5、资金来源:自筹。
二、本合同施工范围:
国华瑞景楼铝合金窗( 5+9A+5mm双面钢化中空玻璃窗)制作和安装,包括原材料(粉末喷涂铝合金型材、玻璃、五金配件、胶条等)的采购、铝合金窗的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详见附件)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3 年月日
竣工日期: 2013 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
金额:(大写)人民币整¥: 万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暂定价的10%计取,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转帐到丙方资金帐户。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铝合金门窗制作和安装合同,以及甲方确认的样门、样窗、(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明确权力义务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为安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安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者为准);
(3)铝合金门窗制作和安装投标报价表
(4)现行国家及湖北省、宜昌市有关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七、各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乙方与相关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2)向乙方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含垂直运输等)和环境;
(3)负责向乙方进行土建部分的技术、标准、条件的解释、描述工作;
(4)负责将乙方提交的竣工文件、资料进行统一编制、装订;
(5)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分部、分项竣工验收.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配合计划,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按上述单位及部门的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半成品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主动配合土建进度要求。如果在施工期间破坏土建单位已完工的分项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修缮直到合格为止。
(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接受甲方、丙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5)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需进行铝合金门窗施工图专业设计,报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严格按审批后的加工图纸和国家现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