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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教育咨询师工资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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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教育咨询师工资标准.doc

上传人:xinsheng2008 2018/9/23 文件大小:13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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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教育咨询师工资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一、固定工资组成部分标准
1、基本工资
咨询师的基本工资为: 920 元/月
咨询主任基本工资为: 920 元/月
2、补贴
补贴中包括并不限于加班费、电话费、餐费、交通费、保险(企业、个人承担部分和代办保险代理费)、个人所得税等。其中,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自行缴纳,亦可委托公司办理。委托公司办理社保时应缴回企业负担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和代办费等。
3、固定工资合计(固定工资=基本工资+补贴)
岗位
固定工资
咨询师
1400
咨询主任
1800
4、其他说明
实发固定工资数以出勤作为考核依据,结合相关考勤规定进行最终确定,由人事薪酬专员负责解释。
二、业绩奖励处罚标准
1、计算依据
(一) 奖励的计算依据
1)、咨询部每月实际到款额:含违约金、定金、1对1辅导费等。按照《关于辅导协议的填写及相关内容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内容签订的协议,并按时完成收款的实际到款金额进行计算。
2)、教务部签约课时的每月实际消耗对应金额
3)、教务部每月消耗课时量对应的课时金额
4)、实际到款以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作为奖励统计周期,以单笔协议作为统计单位,实际到款及课时消耗日期为统计时间点。
(二) 处罚的计算依据
处罚的计算依据为实际退费金额,即: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学生实际退费金额。实际退费以月度作为处罚统计周期,以单笔协议作为统计单位,以学生或者学生监护人退费申请被确认的日期为统计时间点,结合学生最后一次上课记录情况。
以n+2月15日核算发放n月的奖励提成为例,财务计算薪酬说明如下:
咨询师业绩为第n月的实际到款为奖励依据,以n月到n+1月的退费金额为处罚依据。其中n月到n+1月的退费又分三种情况:
(1)、n月签约在n月、n+1月退费,还未核算该笔奖励,分保护期内、外分别进行处理,不同职位员工处罚比例参见《员工处罚标准》。
(2)、n月之前签约在n+1月退费,已经核算发放该笔奖励,不同职位员工处罚比例参见《员工处罚标准》。
(3)、n月之前在n月退费,在n+1月核算时已经对应处理过,本月不再考虑。
(4)、n+1月签约在n+1月退费,在n+3月15日核算发放工资时再予以考虑,本月不考虑。
2、时间界定
(一) 咨询师签约后超过 15 日的到款,不再计入咨询师业绩,作为班主任新签单;
如小王2008年8月20日签订一笔10500元的合同,8月20日付定金500元,9月6日到款10000元,则500元为咨询师业绩,而10000元为班主任新签单;
(二) 咨询师签约全额到款后,任何形式协议金额增加均为班主任续费。
如小王2008年8月20日签订一笔10500元的合同,8月20日付定金500元,8月25日到款10000元,8月27日家长又增加10000元的签约,那么500+10000=10500元为咨询师业绩,8月27日增加的10000元为班主任业绩。
3、业绩确认
以签约的下一个自然月作为奖励确认期。以签约后30个自然日为保护期,根据发生退费时合同是否超过保护期和是否收取家长违约金,视情况来确认业绩(缩单情况中,缩单金额与退费金额处理办法一致)。
业绩确认分为三种情况:
(1) 退费发生在奖励确认期内且在保护期内,还未核算发放奖励工资,所有人员均不奖不罚,签单人员销售业绩为总签单额减去退费金额的净额。
(2) 退费发生在奖励确认期内但超过合同保护期,还未核算发放奖励工资,销售业绩为总签单额减去退费金额的净额,只需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处罚金=实际发生退费金额×处罚比例
(3) 退费发生超过奖励确认期且超过合同保护期,已经核算发放了奖励工资,不再追溯调整以前月份的业绩,只针对退费金额进行单笔奖励工资返还和相应的处罚。
奖励工资返还额=实际发生退费金额×该笔合同当时提成比例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处罚,处罚金=实际发生退费金额×处罚比例
发生退费的情况及业绩确认、提成计算办法简化示意图:
4、奖励提成比例
咨询师
单笔签约金额
咨询师单笔提成比率
金额不限
4 %(实****5%)
咨询主任管理奖励方案
签约金额
提成比率
30000以上
2 %
20000-30000
%
20000 以下
%
5、处罚金及比例
1、处罚金=实际发生退费金额×处罚比例。
A、若已收取家长违约金,那么轻罚相关人员,处罚比例为:
%,%,班主任1%,%,校长1%;
B、若未收取家长违约金,那么重罚相关人员,处罚比例为:
咨询师2%,%,班主任4%,教务主任2%,校长4%。
2、处罚比例
A、收取违约金
摘要
咨询师
咨询主任
班主任
教务主任
校长
处罚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