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答: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称未成年人。
2.《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什么权益不受侵犯?
答: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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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按什么规定不得辍学?
答:按《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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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工,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哪些部门和单位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答: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应当实行什么方针和什么教育原则?
答:应当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出租怎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要依法从重处罚?
答: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淫秽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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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被侵害人或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什么时间、由哪次会议通过,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答:于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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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要有以下几种:⑴旷课、夜不归宿;⑵携带管制刀具;⑶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⑸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⑹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⑺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⑻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⑼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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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⑴营业性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影剧院;⑵带有赌博性的娱乐室、游戏场;⑶营业性台球室;⑷卡拉ok机和电子游戏机在学校上课期间不能向中小学开放;⑸审定为“少年儿童不宜”的影片、录像、录音等播放场所禁止向未成年人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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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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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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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⑴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⑵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⑶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⑷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⑸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⑹多次偷窃;⑺参与赌博,屡教不改;⑻吸食、注射毒品;⑼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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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⑴必须是违反了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和法律规范;⑵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⑶尚不够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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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⑴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⑵依法予以治安处罚;⑶依法收容教养。
,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