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协议书编号:
甲方:
乙方:大自然空气净化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产品无毒,无害,无二次污染,并对超标有害空气物质达到有效的治理效果.
二: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甲方的居住(办公)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三:乙方根据对甲方检测地点的超标倍数和房间布局,做出合理的治理方案实施治理,第一次治理后的一周左右复检,如复检未达标,乙方无偿继续跟踪治理,直到达标为准.
四:国家标准及甲方现状:
国家限定标准(小于等于)
甲方现状
超标倍数
备注
甲醛
氨
苯
主要家具及装修
五:达标标准:按国家标准超标2倍以内的,完全治理达标
按国家标准超标3倍以内的,基本治理达标
按国家标准超标4倍以上的,能降低80%--90%的污染
六:服务项目造价及付款方式 
1、建筑面积为       ㎡,室内污染治理服务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此价格为含税价格。 2、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先预付 50%工程款,人民币        元整(¥        元)。 3、施工完成壹周后,抽检符合或接近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后当场付清余款 20%,
人民币                  元整(¥        元 )。
七:在协议治理期间内,甲方因新增添的污染源乙方不负责任及治理(如家具,办公用品,化学物品等具有污染源的物品)
八:甲方应采取有效手段保护地板,(例如施工前遮盖、施工后及时有效清除多余残留药剂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乙方不负一切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年月日
乙方:大自然空气净化专家( )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江汉路694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