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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书(1).doc

上传人:小枷 2018/9/24 文件大小:1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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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书(1).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调解协议书
甲方:朱向亮监护人:
邱仲廉监护人:
邱仲政监护人:
邱仲益
甲方代表:
乙方:朱辉鸿监护人:
刘贵淡监护人:
刘贵河监护人:
邓瑞青监护人:
庄石欣监护人:
谢声琪监护人:
乙方代表: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2014年11月8 日在樟河小学校园内发生的打架事件,经地方公安派出所及村委干部多次调解,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因甲乙双方都有人员受伤,且伤情轻微,经协议,双方不再追究对方赔偿医药费用,医药费用由双方各自自行承担。
二、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三辆摩托车的维修费用合计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此赔偿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三辆摩托车的维修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乙双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对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五、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得因此事再起争端,否则公安机关将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后即刻生效,一式一份,由调解单位保存。
甲方意见: 签名:
年月日
乙方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其他参加人:
调解地点: 调解主持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