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环境管理的方针、政策与制度
我国环境管理的发展历程
(一)1973~1983年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召开背景
—第一声警钟
—第一次治理
~,联合国人-环会议—中国环保事业的序幕
高层人士认识到中国也有环境问题
中国于1972年发生了几件较大的环境事件
大连湾污染事件:涨潮一片黑水,退潮一片黑滩,因污染荒废的贝类滩晾5000多亩,每年损失海参1万多千克,贝类10万多千克,蚬子150多万千克;
北京鱼污染事件:官厅水库的水受污染造成市场出售的鱼有异味;
松花江水系污染:一些渔民食用江中含汞的鱼类、贝类,已出现水俣病(甲基汞中毒)的症兆。
1973年8月,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通过了环境保护三十二字方针和第一个环境保护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
1974年10月,国务院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之后,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和环境科研、检测机构。
1977年4月,国家计委、建委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治理工业“三废”开展综合利用的几项规定》—以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污染防治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同时开展了重点污染源的调查。
起步阶段的主要标志
1978年2月,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公害”—奠定了环境法制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基础。
1979年9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环境保护开始走法制建设的轨道。
1981年4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要求对企业、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加强管理和监督,切实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198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这一阶段,人们认为环境问题是由于工业发展而带来的污染问题,把环境管理简单地理解为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控制污染
:
“三废”治理—环境保护;
—依法管理;
、省两级环境管理机构和“老三项”环境管理制度;
。
主要成绩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向全国人民、也向全世界表明了中国不仅认识到存在环境污染,且已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而且有决心去治理污染。会议作出了环境问题“现在就抓,为时不晚”的明确结论。
审议通过“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32字环境保护方针。
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环境保护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经国务院以“国发〔1973〕158号”文批转全国。
1983年12月,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
环境保护为基本国策;
提出三同步、三统一的环境战略方针;
制定了三项基本环境保护政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
1984年5月,国务院作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并成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国环境保护工作。
(二)1983年—1996年
1985年,河南洛阳召开城市环境会议,提出“综合整治”的环境管理思想。
以上标志着中国的环境管理从“以治代管”的微观、分散治理转变到“以管促治”的综合治理上来。
1989年4月,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新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环境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1988年,成立国家环境保护局,被确定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