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2
《淮海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成果申报推荐书》
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淮海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由淮海经济区成员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举办的全国性社会力量科技奖,包括淮海科技创新奖、淮海科技人才奖两种奖种,是科学技术类社会荣誉奖励,不涉及知识产权归属,但是申报人(指申报推荐项目的第一完***或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淮海经济区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淮海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源于科技项目的总体工作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是淮海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本填写说明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一)《淮海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可从淮海科学技术奖网站:。申报推荐书要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申报推荐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分别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申报推荐书》勿附加封面。
(二)《淮海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要严格按淮海科学技术奖委员会办公室当年推荐通知的要求填写并报送材料。第五届淮海科学技术奖要求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书面附件
资料1套。申报书电子版1套。书面申报推荐书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内容一致。
(三)淮海科学技术奖评审程序为:个人申报---形式审查(科技评价、科技查新等)---成员市初审推荐---专家复审---终审答辩---社会公示---表彰奖励。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许可证之前,不得推荐参加淮海科学技术奖评审。
(五)与国外合作取得成果,所发表的论文(论著)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参加评审:
1、我国公民为论文的通信作者;
2、我国公民为论文的主要作者,且署有国内单位;
3、我国公民为论文的唯一作者。
其中,属于第1、2款所述情况,如果论文还署有国外作者,应当由国外合作单位或者合作者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确定研究思路、开展研究工作和提出理论学说(学术观点)中的具体贡献。在推荐,评审中应当把国外合作单位和作者的学术贡献相应扣除。
二、适用于科技创新奖项目的申报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文): 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特征,数字(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项目名称(英文):应翻译准确,不超过200个字符
主要完***:应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不得超过10名。
主要完成单位:应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不得超过5名。
项目名称公布:如选“否”,请详细填写密级、定密日期、保密期限以及定密审查机构,并提交相关单位的报告。如果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项目,将作为公布项目处理。
密级:应填经定密审查机构审定批准的密级,密级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
定密日期:应填写由项目完成单位拟定的并经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日期。
保密期限:应填写整数年限。
定密审查机构:指有权审定批准项目密级的上级主管部门。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空一格。不得使用自由词。
学科分类名称:是评审工作中确定专业评审组、遴选评审专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