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某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某县村民监督委员会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体系的需要,也是实现村民有效行使权利、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县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扎实做好各项相关工作。我县把各项监督工作作为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好抓落实,在实际工作中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情况,规范操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民,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广大党员群众的好评,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169个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截止2011年底,上述169个村(居)委均推选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共有862名热心村民、群众信任、威信高、能力强的党员、村民代表被推选为村监会成员。这些成员中,中国共产党党员共有人,占比%;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有人,占比%;高中学历有人,占比%;女干部共有人,占比%,基本上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值得信任的村级监督队伍。
二、机构设置
1、组织设置。以行政村为单位,村民监督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小组,即纪检监督小组、村民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
2、人员配备。村民监督委员会设委员4-6名,由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提出候选人员名单后,经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代表会议共同选举产生,报镇党委批准。成员要办事公道、群众信任、坚持原则、熟悉村情、敢于反映情况、敢于坚持原则,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其中要有1-2名熟悉财会工作的村民代表。
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后,再通过监委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任1名,原则上由现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支部委员担任,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得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中除主任外,其余人员均不得为村两委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3、活动形式。村民监督委员会为常设机构,对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镇纪委和村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镇纪委领导为主。原则上每月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一次例会,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每逢单月安排一次村级财民集体审核活动。
三、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推进和建设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总体部署,实现与村党支部、村委会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及其他相关职能单位组成的推选建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监委会推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认真谋划这项工作的平稳推进,各乡(镇)、各职能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落实党委一把手负责制,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监委会推选建立工作的领导,为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我县上下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监督、部门通力协作、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采取得力措施。一是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平台,通过派发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强对推进监委会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并依法依规参选、有序竞选和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