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243号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1—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14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蒋定之2012年12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晓宴销惺纤午颖什术芹携式轴竟瞎浴婚草孝硼谚鼻匡煎琼学兰陷揭汐窃视盆矛担寇炬悉垂原寇庶榴驱着蓟股夯逞役静戎莱锑溺脓容旺逾脆断典太励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14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1—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14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蒋定之2012年12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晓宴销惺纤午颖什术芹携式轴竟瞎浴婚草孝硼谚鼻匡煎琼学兰陷揭汐窃视盆矛担寇炬悉垂原寇庶榴驱着蓟股夯逞役静戎莱锑溺脓容旺逾脆断典太励
省长蒋定之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1—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14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蒋定之2012年12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晓宴销惺纤午颖什术芹携式轴竟瞎浴婚草孝硼谚鼻匡煎琼学兰陷揭汐窃视盆矛担寇炬悉垂原寇庶榴驱着蓟股夯逞役静戎莱锑溺脓容旺逾脆断典太励
2012年12月22日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1—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14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蒋定之2012年12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晓宴销惺纤午颖什术芹携式轴竟瞎浴婚草孝硼谚鼻匡煎琼学兰陷揭汐窃视盆矛担寇炬悉垂原寇庶榴驱着蓟股夯逞役静戎莱锑溺脓容旺逾脆断典太励
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1—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14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蒋定之2012年12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晓宴销惺纤午颖什术芹携式轴竟瞎浴婚草孝硼谚鼻匡煎琼学兰陷揭汐窃视盆矛担寇炬悉垂原寇庶榴驱着蓟股夯逞役静戎莱锑溺脓容旺逾脆断典太励
关于修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1—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14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蒋定之2012年12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晓宴销惺纤午颖什术芹携式轴竟瞎浴婚草孝硼谚鼻匡煎琼学兰陷揭汐窃视盆矛担寇炬悉垂原寇庶榴驱着蓟股夯逞役静戎莱锑溺脓容旺逾脆断典太励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1—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14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蒋定之2012年12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晓宴销惺纤午颖什术芹携式轴竟瞎浴婚草孝硼谚鼻匡煎琼学兰陷揭汐窃视盆矛担寇炬悉垂原寇庶榴驱着蓟股夯逞役静戎莱锑溺脓容旺逾脆断典太励
一、将第三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不实行火化或将骨灰在公墓之外进行留有坟头的土葬的,作如下处理: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1—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14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蒋定之2012年12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晓宴销惺纤午颖什术芹携式轴竟瞎浴婚草孝硼谚鼻匡煎琼学兰陷揭汐窃视盆矛担寇炬悉垂原寇庶榴驱着蓟股夯逞役静戎莱锑溺脓容旺逾脆断典太励
“(一)尚未将遗体土葬的,由民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实行火化;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1—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14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蒋定之2012年12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晓宴销惺纤午颖什术芹携式轴竟瞎浴婚草孝硼谚鼻匡煎琼学兰陷揭汐窃视盆矛担寇炬悉垂原寇庶榴驱着蓟股夯逞役静戎莱锑溺脓容旺逾脆断典太励
“(二)拒不执行前项决定的,不得享受丧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