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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四章项目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项目区内村民饮用水主要为井水和自来水,基本上每户1个水井,大部分村民通过泵提升至屋顶水箱,或加压进加压水箱,实现压力供水,少数村民通过手摇提升井水。
据此,项目区内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对象为xxxx,其中xx也为xx县城饮用水源,示范区位于县城上游。分散饮用水源地保护对象项目区域内地下水。

(1) 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完善地方法规标准体系,建立水源地保护和执法监督力度。建立水源地管理机构,可由乡镇水务站、农村水管员开展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与监督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一级、二级水源地保护区禁止新批畜禽养殖申请,对已存在的畜禽养殖达不到零排放的限期停产。已有的规模化养殖场必须采取零排污工程技术,对于养殖散户位于连片整治排污收集受益范围内的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对于受益范围外的散户考虑采用生态补偿的措施,禁止畜禽养殖废物的排放进入饮用水源中。
建立健全引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机制,在特殊情况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城乡供水联合调度方案。
地表水水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源保护区内不应从事捕捞、网箱养鱼、放鸭、停靠船只、洗涤和游泳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禁止事项的告示牌。
②水源保护区内不应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应堆放废渣、垃圾,不应设立有毒、有害物品仓库及堆栈。不得从事放牧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③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增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结合村庄排水设施整治予以取缔。
④输水渠道和用作预沉池(或调蓄池)的天然池塘,防护措施与上述要求相同。
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源井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应开凿其他生产用水井。保护区内不能使用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性农药,不应修建渗水性厕所、污废水渗水坑、堆放废渣、垃圾,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活动。
②雨季应及时对周围半径50米范围内修建隔离带,防止浅层地表污水渗透进入水井。
③渗渠、大口井等受地表水影响的地下水源,防护措施应遵照地表水水源保护要求执行。
(2) 加强污染综合防治,开展流域综合整治
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水源地、涵养区以及山区丘陵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实现污水、垃圾、厕所、河道、环境5项同步治理。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优先考虑再生水回用于农业灌溉。教育和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采用物理方法进行病虫害的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
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废物处理,推进乡村工业结构调整,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污染治理和工业企业调整搬迁,优化产业结构。
加强垃圾管理,在项目区居民垃圾任意丢放到水体旁边,严重污染了水源。农村生活垃圾建立专门的垃圾收集系统进行分类收集,解决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的问题。
(3) 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
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要求,在各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保护区标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宣传教育牌、警示牌。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擅自改变保护标志和界标。
项目区饮用水源地建设内容及投资
根据项目区水源地的类型不同,拟采用不同的工程措施进行保护(表5-2)。
地表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措施:项目区的地表饮用水源主要为xx。主要通过加强流域的综合治理,从总体上改善水源地水质,通过设置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界桩加以保护。
主要保护措施如下:xx江沿岸村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等污染的综合治理(具体方案见污染整治工程相关章节);在xx山泉周边及上游,按照饮用水源地保护标准国家标准设置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界标的设置。
地下水源地保护的工程措施:示范区内水井水质普遍较好,但存在养殖废水废物、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地下水的较大风险。主要措施包括设置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界桩加以保护,和针对污染的综合整治工程(具体方案见污染整治工程相关章节)。
表4-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概况
序号
所在
乡镇
村名
户数(户)
建设内容
小计
(万元)
警示与宣传标志
饮用水井标志牌
数量(套)
单价(万)
数量(个)
单价(万)
1
902
1

238


2
382
1
360

3
852
0
302

4
660
1
601

5
428
1
423

6
685
1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