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仓库收货流程
拒收/退货
仓管员清点数量,相关人员检查质量
仓库收货(核对采购申请单及送货单据)
供应商送货
合格收货(确认入库并通知申请人领用)
入账
结束
准备
仓管员每个工作日对各部门填写的申购单,进行适当审核补充整理,做好当日收货准备。
对于需要夜间到货的申购物品,应及时交接做好临时加收货物的准备。
申购单上需有各申请人签字方可生效,部门、各类名称、数量必须字迹清楚,便于仓管人员收货及整理。
验收
所有来料必须要与采购申请单相符合,如: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不符合的仓管员可拒收。
收货时,仓管员应严格把好数量关、质量关。当一单或一物金额超过三千元以上的,须通知采购部、机修主管及申请人三方到现场验收并签名。低于三千元的,则只须申请人到现场验收签名。
收货过程中,当对物料质量难以判断时,可通知质检部门主管或机修主管确认是否收货,假如质检部门认为沙子质量不能投入生产,则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部,根据生产部使用急缓情况,适当作出调整,以免影响正常生产。
供应商送货数量大于实际申购数量时(原则上不可超过申购数量的10%),应以采购单数量为准进行验收;特殊情况下,申请人认为多出的送货数量正好可投入到新建的任务里,不影响正常储存及积压,由申请人补写申购单按正常采购流程提交,方可收货。
收货过程中,应检查每件物料上是否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生产质保书;包装有无破损、物料是否完好。如出现三无产品、残次品、损坏品、过期品,可拒绝收货。
收货同时,已收与未收的货物应明显分开摆放;
需要过秤的,以净重为准,如果过秤的所含水份及杂质过多,应向采购部及时反映,是否与供应商协商按一定比例扣除,以免影响生产部的生产质量与数量,增加成本。
一切确认无误后,仓管员签名收货。
确认
收货完毕后,整理收货区域,收货区域不得有物资留存,物料对号入架整理摆放,检查无误后,仓管员返回办公室将收货单据录入指定财务系统,并根据到货情况准备配发或通知申请人领用。
《采购收货单》一式三联,一联由仓库留存(白色),一联由供应商对账结算(红色),一联财务部(黄色)。单据必需确认字迹清楚,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总金额,经仓管员签名或加盖专用章后生效,不得无故涂改,否则作废。
《采购收货单》供应商一联不得在仓库留存时间过久,以免丢失,收货人员在收货时应经常督导供应商定期到仓库签取《采购收货单》,如供应商在对账期限内没有收回相应的《采购收货单》,并且导致与财务对账无法结算款项,后果自负。
供应商签取《采购收货单》后,如自身原因造成丢失的,要求仓库重新打印、借取仓库留存联复印的,一律禁止,其相应后果自负。如有异议,可与财务部及总经办领导协商解决,不允许仓库人员私自处理,违者必究。
仓库收货总则
真实原则:收货的数据必须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仓管员必须是诚实的,不接受任何馈赠和索要任何物品、钱财以及向供应商购买商品等。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