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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市国家税务局行政服务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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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市国家税务局行政服务指南.doc

上传人:jq4846 2018/9/26 文件大小:3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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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万安县国家税务局行政服务指南


行政许可项目
设定
依据
申报
条件
办理
程序
申报材料及数量
承诺时限
收费(征税)标准及依据
1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施机关:县以上税务机关。
申报条件:已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向国税机关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的最高开票限额。
: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对其拥有产权。
(2)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且确实需要开具销售额在千万元以上专用发票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但从事生产经营大型机器设备、不可分割成套设备,且设备单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
(4)在生产经营中,没有发生虚开、代开等严重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对其拥有产权。
(2)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在亿元以上,且确实需要开具销售额在百万元以上专用发票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但从事生产经营大型机器设备、不可分割成套设备,且设备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4)在生产经营中,没有发生虚开、代开等其他严重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对其拥有产权;租赁生产经营场地的,应当签订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且在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受理——属地税源管理部门、税政法规股审核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内容包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当年度已实现销售收入,当年预计销售收入,此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