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税制改革与企业财务管理
主讲人:XXX
税制改革与企业财务管理
税制改革背景
税制改革内容
企业税收筹划
企业财务管理
七项税制改革的内容
出口退税体制改革
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
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
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在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税政管理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
改革之一:出口退税体制改革
改革原则:新帐不欠,老帐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改革之一:综合出口退税率下调3个百分点
改革之二: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从2003年起,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税
改革之三:中央、地方、企业三家担
改革之四: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推进外贸体制改革
改革之五:对2003年以前欠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其中欠企业的退税款,中央财政从2004年起采取全额贴息办法解决
2003年12月31日以前报关出口离境的货物,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均为老帐。
贴息不与贷款挂钩
出口退税改革影响及对策
降低退税率的影响
增加成本,降低出口竞争力
企业减少使用国产料件,转变贸易方式
影响吸引外资
对策
三家分担
上游企业、下游企业、本企业
压低收购价格
提高出口价格
调整商品结构
调整贸易方式和经营方式
出口退税改革的影响和对策
地方分担出口退税的影响
可能出现地方拖欠退税
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抑制出口
扭曲外贸结构
国家支持政策
中央外贸发展基金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技改和研发贴息
出口帐户托管贷款
出口信用保险
加工贸易保税监管
骗取出口退税罪
“其他欺骗手段”是指: (一)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 (二)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做为已税货物出口的; (三)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四)以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
骗取出口退税罪
数额界定:
“数额较大”是指骗取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退税款50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指退税款250万元以上。情节界定:
“其他严重情节”指(一)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二)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三)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二)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三)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