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博兴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质量体系文件
文件编号:bxxrmyyjyk
版本/修订号:
主要内容
检验科程序文件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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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接收、拒收标准与流程
目的:加强检验标本的管理,以保证标本分析前质量,从而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范围:适用于本科各实验室。
适合项目:所有普通与急诊的检验项目。
职责:
各室所有工作人员。
主任及各室组长督导执行。
标本的接收、拒收的标准
(一)合格标本标本的接收标准
1. 标本相关信息在博兴县人民医院标本运送接收登记表上记录完整,lis系统上可查询
2. 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号联与检验单信息相同。
3. 按检验项目要求病人进行了采血前准备工作。
,血量在规定范围。
.
6. 按要求进行了特殊处理或防腐处理的标本
7. 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二)不合格标本标本的拒收标准
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
2、严重溶血或浑浊的标本.
3、血液、体液等标本量太少,不能满足检测需要.
4、抗凝血有凝块,或标本与抗凝剂比例不合适.
5、特殊实验的标本,未按检测要求采集.
6、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号联等不相符者.
7、将自凝血采成抗凝血的标本.
标本不符合检验要求或标本放置时间过久未及时送检者.
粪便标本、白带标本、前列腺标本久置干枯者
无菌标本污染.
11、骨髓细胞学,免疫分型等未提供明确临床资料的.
(三).不合格标本拒收处理
1、对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标本运送接收登记表中的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上,以备查对。
2、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3、门诊病人不合格标本,通知责任窗口重新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