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宁县行政许可标准化信息表
填表单位(公章): 新宁县国土资源局填表日期:2017年6月20日
事项名称
临时用地许可
子项名称
无
项目编码
子项编码
办件类型
□转报件■承诺件□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否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否
特别程序
□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受理机构
新宁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
决定机构
新宁县国土资源局
是否收费
□是■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数量限制
■无限制□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工程项目的材料堆场、运输通道和其他临时设施确需临时使用土地的;
2、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进行地质勘探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3、采石、挖砂、取土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4、为选择建设地址对土地进行勘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5、因从事经营性活动需要搭建临时性设施或者存储货物临时使用土地的;
6、其他确需临时使用土地的。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目录
1、建设单位申请临时用地的报告
2、临时用地审批呈报表
3、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证书、资质证书
4、需使用临时用地的项目批复文件;
5、土地所有者书面意见或临时用地合同
6、临时用地补偿方案
7、需占用耕地的应提交土地复垦计划书(协议书)
8、规划、林业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9、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及勘测技术报告书
10、临时用地平面布置图
11、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办理基本流程
1、受理2、承办(会审)3、决定4、办结
审批结果
依法做出书面审批
结果送达
电话告知股室领取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权力: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窗口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0739-4811736
窗口地点
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一中三角坪)
交通到达线路
公交车1路、2路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 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9-4811736
单位网址
./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职务
受理
1个工作日
□是■否
罗中华
用地股
股长
承办(会审)
10个工作日
□是■否
唐霖、罗中华、唐安国及其他会审人员
局用地股、相关股室及分管领导
副股长、股长、副局长
决定
3个工作日
□是■否
喻建平
局长
办结
1个工作日
□是■否
罗中华
用地股
股长
提交材料信息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份数
1
建设单位申请临时用地的报告
文件
1
2
临时用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