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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医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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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元氏县医院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

元氏县医院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路67号,院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医院;担负着全县人民的医疗保健和传染病诊断治疗任务,是全市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相结合的医学技术中心。占地面积70亩、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元氏县医院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现有职工600余人。
该院于2014年9月5日取得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冀环辐证[S0406],有效期至2019年9月4日,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类放射源(1996年建成),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为了提高人们的医疗水平,使人们能够就近接受更好的提供医疗技术服务,元氏县医院在放疗科内拟新增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1台,属Ⅱ类射线装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安装在医院放疗科独栋直线加速器机房内,放疗科为单独建筑,上下均无其他建筑,位于医院西南部。设备型号为XHA600D,X射线能量为6MV。
机房北侧为停车场,停车场北侧为门诊医技楼;西邻向阳街,隔路为龙湖湾家属楼;南临人民路,隔路为商铺;东侧为定位机操作室。本次评价保护目标为从事放射诊断和治疗的医护人员、放射诊断和治疗机房周围其他有关人员。
评价标准
(1)基本标准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剂量限值:
职业人员每年所受到的有效剂量不超过20mSv,公众成员每年所接受的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1mSv。
剂量约束值:
依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将职业人员所受到的剂量约束值为5mSv/a,。
(2)职业卫生标准
《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2011)、《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
直线加速器迷宫门处、。
加速器机房人员居留因子T<1/2,直线加速器机房顶部30cm处剂量当量率不大于10μSv/h。
(3)有害气体
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007),,。
(4)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设施的技术要求
根据《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标准》(GBZ126-2011)中“”条款对治疗室防护要求如下:
①治疗室选址,场所布局和防护设计应符合GB18871-2002的要求,保障职业场所和周围环境安全;
②有用线束直接投照的防护墙(包括天棚)按初级辐射屏蔽要求设计,其余墙壁按次级辐射屏蔽要求设计,辐射屏蔽设计应符合BGZ/;
③穿越防护墙的导线、导管等不得影响其屏蔽防护效果;
④治疗室和控制室之间必须安装监视和对讲设备;
⑤治疗室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新建治疗室不应小于45m2;
⑥治疗室入口处必须设置防护门和迷路,防护门应与加速器联锁;
⑦相关位置(例如治疗室入口处上方等)应安装醒目的辐射指示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