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物联网平台商家入驻协议
甲方:广州市灼桃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拟通过入驻甲方的物联网平台以销售商品的有关事项,经友好、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
定义
物联网平台: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关联公司运营,可为用户提供商品信息发布、交流、购买等便利服务、并可供第三方经营者提供有关技术服务的物联网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平台用户:指所有在平台(网址: )上填写有关资料成功注册后成为平台专属会员的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用户”)。
乙方:指已依法在乙方的住所地所属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
公司注册登记部门注册登记成立,并对拟销售的商品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拟销售的商品的可供销售的资格证明文件、来源合法的证明文件、商品品质合格的证明文件以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一切文件等原件用于核实有关情况,并同时向甲方提供用于存档的前述所有文件的复印件。
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书、书面委托授权书或其它能证明该等主体有合法签订本合同以及有关文件的资格、能力的书面文件。
乙方入驻的基本条件
乙方申请成为平台入驻商家,并在平台开展经营活动,须符合以下要求:
有良好的合作意愿,能提供优质的商品,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并保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乙方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办理并领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依法应当领取的经营许可。
乙方申请经营的商品来源合法,资质齐全。
乙方同意本协议以及平台对入驻商家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予以核对:
企业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授权委托书、质检报告、报关单、检验检疫证书、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GMP证书以及商品原产地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三条商品质量以及运营要求
乙方销售的商品为国产商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乙方须提供有关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商品包装上须用中文标明商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主要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及在显眼位置标明生产日期或最佳使用日期等相关资料。另外,食品类商品包装还须印有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QS标志等相关资料。否则,一律不允许上架,已上架的立刻无条件下架。
若商品因使用不当或存放条件不当,可能存在会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等风险的,应当有警示标志或建议标识。
乙方销售的商品为进口完税商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提供海关证明以及其他有关政策文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须在包装上用有进口国文字、英文以及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
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商品包装上需用中文标明商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主要成分及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及在显眼位置标明生产日期或最佳使用日期、总代理商名称以及总代理的联系地址等相关资料。另外,食品类商品包装还须印有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进口商品的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
若商品因使用不当或存放条件不当,可能会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威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建议标识。
乙方销售的商品为跨境商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提供进口海关证明以及采购清单。
进口商品的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以及原产国的标准,并应当同时提供前述证明商品已符合标准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原产地证明以及卫生证明等。
若商品因使用不当或存放条件不当,可能会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威胁,应有警示标志或建议标识。
乙方销售的商品质量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风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业标准和国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原产国)标准。
商品应当完全符合乙方陈述的使用性能,且乙方应当同时对商品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必要的说明。
商品的质量应符合乙方已通过任何方式发布在广告、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