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群党支部选举出席公司党委第八次党员代表
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按照公司党委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本次选举产生出席中共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8名,选举组织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推荐,提交广大党员充分协商、讨论、酝酿,并征求部分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大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初步候选人,上报公司机关党委审批后,提交党支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10 名,应选 8名,其中差额 2人。
候选人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前,由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当场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六、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始为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当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选举。
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党员对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