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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相斗伤及路人 飞来横祸牛主担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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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相斗伤及路人 飞来横祸牛主担责.doc

上传人:在水一方 2018/9/30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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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公牛相斗伤及路人飞来横祸牛主担责
【案例】
何某与李某、张某同是天等县上映乡人。2009年5月2日下午13时许,张某将自家的牛栏打开后疏于看管,致使其饲养的一头公牛溜至村头公路边时,恰与被主人李某牵着刚从田里犁地回家的公牛相遇,两头公牛相遇后便开始相斗,李某家的公牛败退后向村里方向奔跑,张某家的公牛在后紧追。此时,何某正骑自行车带着一担木灰去自家责任地种黄豆,当行至村头公路时,看见两头公牛正在前方激烈相斗便急忙停车靠右躲开,但在前方公路左边的两头公牛却横向右边直冲过来,把何某连人带车撞倒在地,以致右手大拇指致伤流血不止,后被送到上映乡卫生院包扎治疗。经医生诊断,何某右头顶软组织挫裂伤,右拇指末节断离伤,住院13天,。何某认为,自己致伤是因李某的公牛与张某的公牛共同撞伤所致,故诉至法院,要求两人共同赔偿。
天等法院认为,被告张某、李某明知自己饲养的牛平时好斗,但未严加管理,致使两牛在公路边上相斗,而撞倒原告何某致伤,两被告对原告何某应负民事赔偿连带责任。日前,;;两被告负连带赔偿责任。
【评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动物致人伤害的责任承担上,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有动物致人伤害的损害后果,不管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例外的是如果受害人或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来减轻或免除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但是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在诉讼中对他人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出证据或证据未能获得法院采信,依然对动物伤人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