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核心提示取缔“十小”企业。20**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洗煤、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有色金属冶炼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为全面落实《xx市水污染防治20**年行动计划》(并政办发〔20**〕11号),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成阶段性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省、市《水污染防治20**年行动计划》,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和城市黑臭水体年度目标,分解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环境安全、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四大任务。统筹部署20**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全区水环境质量取得阶段性改善。
二、工作目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稳定;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优良;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下降30%。
三、重点任务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20**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洗煤、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有色金属冶炼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环保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国土分局、区煤炭局参与,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取缔任务)
。(区经信局牵头制定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区发改局、环保分局参与,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淘汰任务)
。配合制定并实施焦化、化工、制药、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酒和饮料制造、制革、电镀、有色金属、煤炭采选、黑色金属采选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环保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参与,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开展炼焦、钢铁、化工、纺织印染、制革及毛皮加工等行业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推进煤矿矿井水排放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环保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煤炭局参与,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提标改造工作)
。20**年底前,组织开展各类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情况摸底调查;20**年底前,配合制定实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工作方案。(环保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参与,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摸底和制定方案任务)
。汾河干流沿岸严格控制炼焦、化工、制药、有色金属冶炼、化纤、纺织印染等项目水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其他河流根据水环境功能要求,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和高环境风险项目布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牵头,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参与,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工作)
。开展城市建成区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制药、化工等水污染较重的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作,逐步实现城市产业布局优化和升级替代。(区经信局牵头,环保分局、区住建局、规划分局参与,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上述任务)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20**年底前,实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完成近远期建设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现有城镇污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