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更多企业学院:
《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
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
《总经理、高层管理》
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
《中层管理学院》
46套讲座+6020份资料 
《国学智慧、易经》
46套讲座
《人力资源学院》
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
《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
77套讲座+ 324份资料
《员工管理企业学院》
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
《工厂生产管理学院》
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
《财务管理学院》
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 
《销售经理学院》
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
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第2、3、5、
()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修订说明 2
第2章用地分类与使用 3
城市用地分类 3
建设用地标准 8
土地混合使用 9
第3章用地规划与布局 15
居住用地 15
工业用地 17
仓储用地 18
城市绿地 19
第5章公共设施 23
分级分类标准 23
布局准则 23
市级和区级公共设施 24
社区级公共设施 24
公共设施混合设置指引 25
第10章其他 32
自然保育-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城市综合防灾和减灾 32
用地分类与使用
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它相关因素。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和中类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9大类、39中类。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适建范围、量化控制等土地混合使用要求应符合“”。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采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中类采用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
类别代号
类别
名称
含义
适建范围
量化控制
大类
中类
R
居住用地
安排住宅和相应配套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幼儿园(托儿所)、商业服务业(小型)、市政环卫设施(小型)、交通设施(小型)、配套辅助设施
住宅建筑面积合计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
R2
二类居住用地
配套设施齐全、布局较为完整、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幼儿园(托儿所)、商业服务业(大型)、商业服务业(小型)、办公、市政环卫设施(小型)、交通设施(小型)、配套辅助设施
R3
三类居住用地
直接为工业区、仓储区、学校等功能区配套建设、有一定配套设施的、供单身职工及学生集体居住的成片单身宿舍区的用地
宿舍、商业服务业(大型)、商业服务业(小型)、市政环卫设施(小型)、办公、交通设施(小型)、配套辅助设施
R4
四类居住用地
以原农村居民住宅聚集形成的屋村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
名称
含义
适建范围
量化控制
大类
中类
C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从事各类商业销售、服务活动及容纳商业性办公、商务公寓、旅馆业、游乐等各类服务业活动的用地
C1
商业用地
经营商业批发与零售、餐饮、服务、娱乐等各类商业活动的用地
宿舍、商业服务业(大型)、商业服务业(小型)、办公、商务公寓、酒店、游乐设施、市政环卫设施(小型)、交通设施(小型)、配套辅助设施
商业服务业建筑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50%。
商务公寓建筑不得超过30%
C2
商业性办公用地
容纳除政府机关团体以外的金融、保险、证券、新闻出版、文艺团体等行业及其它各类公司的办公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办公建筑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50%。
商务公寓建筑不得超过30%
C3
商务公寓用地
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居住服务,但不提供居住配套的公寓用地
商务公寓建筑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50%。
C4
旅馆业用地
旅馆业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酒店建筑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50%。
商务公寓建筑不得超过30%
C5
游乐设施用地
设置有大型户外游乐设施或以人造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的用地
游乐设施建筑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50%。
商务公寓建筑不得超过30%
GIC
政府社团用地
政府行政事业机关团体的办公用地、各种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