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供应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供应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监督,确保公司产品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济南高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3.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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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负责配合采购部对供应商进入济南高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后一切的活动进行监督。
4. 要求
为公司提供原辅材料、设备设施及配件的个人或单位均为供应商。
采购物资料分类
根据物资的类别和对最终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物资分为特殊类、A、B、C四类,即:
特殊类:与产品质量有直接关系、价值高、对采购总成本影响较大的物资,如原辅料等;
A类: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主要物理性能的物资(如搅拌机等);
B类:直接影响产品外包装质量的物资(如胶袋(指中袋或大袋)。
C类:上述三类以外的物资,包括非生产性物资(如五金备件或其它等)。
特殊类、A类及B类物资供方选择及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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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供方资料:采购部门向潜在供方发出《供方基础资料表》,要求供方在指定日期填写并反馈,同时要求潜在供方提供其公司资料、产品资料及相关证明(如各类认证证书)、必要时提供少量样品(供实验室测试或外观检验)等;
供方资料审核:采购部门主管审核资料,确定是否需进行实地评审和样品评审;特殊类和其他集团统购物资的供应商资料还需呈采购中心审批;
实验室检测: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少量样品,根据材料特性,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测。
初步实地考察:必要时由采购部门负责,考察内容包括供方的生产规模、供货能力、质量水平、质量保证能力、企业信誉等情况,考察完后需填写出访报告;
样品试验:初步实地考察合格后,由潜在供方提供样品给本公司进行试验,试用流程见《新材料试用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供方质量系统评估:样品试验合格后,根据初步实地考察、样品试用及潜在供方提供相关资料、供方工厂所处位置等情况,由采购部门和品管部门共同确定是否需对其工厂实施现场质量系统评估或由其提供自我评估报告;特殊类和集团统购的A类物资供应商的现场评估计划需经采购执行副总裁审批;
确定小批量采购:对试用合格和质量系统评估合格的供方,采购部门可结合价格、运输、服务等考虑是否小批量采购。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从未通过工厂现场质量系统评估的供方采购生产性物资,必须事先取得采购执行副总裁书面审批;
确定为合格供方:多次小批量试产后(连续供货5次后),采购部门组织品管部门、相关物资使用部门根据《供方评价评定标准》对供方进行综合评定,填写《供方评价表》,确定是否成为合格供方。对于集团供应商,采购中心负责综合各子公司的评价意见(《供方评价表》),并进行最终评定;
合格供方名录:采购部门将新评定为合格供方的有关信息填入《合格供方名录》中,经部门主管审核后生效。集团供应商的《合格供方名录》需经采购执行副总裁审批;集团评定的合格供方可适用于各子公司;《合格供方名录》要及时发放给检验部门、仓储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属集团《合格供方名录》,还需发放至子公司采购部门;
确定供需关系:确定为合格的供方,采购部门可与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确定双方的供需关系。
注:对于从代理商中采购的物资可根据实际情况不进行现场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