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委托代理合同
                                                          (  )民代字第(   )号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地      址:     
 
甲方因    纠纷一案,特委托乙方为代理人。双方本着自愿、诚信、平等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性工作。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如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二条  委托代理事项
根据案件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了解案情,根据案件需要进行***;
 依据事实与法律,对案件进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或对策;
 草拟、审查和修改甲方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书;
 代为递交或者收取有关诉讼文书,查阅、复制案卷材料;
 根据甲方授权,代为起诉、反诉、上诉或应诉;
 根据案情需要,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提出管辖异议;
 参加法庭审理,进行法庭质证和法庭辩论及其他诉讼事务;
 根据法庭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应变;
 根据甲方授权,代为进行和解或者调解。
其它约定: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地向乙方陈述相关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果甲方隐瞒案件真实情况或伪造证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甲方仅向乙方提供证据复印件或复制件,经乙方核对后,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甲方应当尊重乙方对委托代理事项所作出的独立的判断。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工作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受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
 乙方已向甲方公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就委托事项涉及到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甲方充分了解上述规定后,双方自愿协商如下:
    甲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于案在案件胜诉并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日内,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元(大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