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棚户区改建实施措施-措施方案.doc

格式:doc   大小:60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棚户区改建实施措施-措施方案.doc

上传人:165456465 2018/10/4 文件大小:6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棚户区改建实施措施-措施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棚户区改建实施措施-措施方案
棚户区改建实施措施/措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启动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美化城市整体环境,努力实现棚户区改造在质量和数量上的跨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棚户区的界定
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住房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建设使用年限久、居住条件差基础设施不齐全、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的区域。
国有工矿棚户区是指国有工矿企业土地上集中连片居住户在100户以上,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房屋质量差、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农垦棚户区是指农场管理区和建制镇区内集中连片200户以上,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房屋质量差、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林区棚户区是指各林场集中连片100户以上,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房屋质量差、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棚户区改造安置对象,指已确定的棚户区内原始居住户。
三、改造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遵循“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群众参与、公开公平、确保稳定原则,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方式实施。
四、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套型标准
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80平方米。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国有工矿、农垦区、林区棚户区改造住房面积控制在80-100平方米。
五、安置方式
棚户区居住户安置,采取就地”或“就近”建设住房方法予以安置。对确无能力购买安置住房,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特困户,按照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程序,可在其所属地优先通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方式予以安置。
(一)安置住房建设。安置住房的建设实行原地建设或异地建设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异地建设安置住房的另行选址时,应选择在同一区、镇、处、场内交通条件、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严格执行安置住房建设的国家标准,积极引导安置对象民主推举代表参与安置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属于市政府,由市房管局代管。
(二)安置住房销售安置住房原则上以成本价向安置户出售成本价包括征地和安置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土建(含桩基)工程费、水电气安装工程费、附属工程费、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小区内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安置住房先由市物价、房管等部门根据成本价构成确定基准价格,再以基准价实施招投标,招投标最终确定的价格即为安置住房单位面积销售价格
六、优惠政策
(一)土地支持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并纳入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
(二)税费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经确认属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住房建设的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服务性收费中,按最低收费标准的20%收取。
税收优惠政策,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4号)以及住建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95号)等文件执行。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三)项目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