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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China Advanced Construction Materials Group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主题:信息技术制度维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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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dvanced Construction Materials Group
信息技术制度维护制度
总则
为适应公司业务和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的规范性、适用性、可实施性,加强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的撰写、审批、发布、评估、更新、保存等方面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中所指信息技术制度的撰写、维护部门为公司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制度的维护工作包含制度的撰写、审批、发布、评估、更新、保存等内容。
信息技术制度的撰写、审批与发布
因系统需要制定新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时,应由培训管理员负责进行制度的撰写。
管理员撰写的制度需经过信息技术部负责人的审批,并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经审批后的管理制度通过统一渠道或平台进行发布,制度发布时应确认发布范围、发布时间、执行时间。新发布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必须在《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清单》(附件一)中登记。
信息技术制度的评估与更新
信息技术的更新、工作方式的改变将可能产生现行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的更改需求。信息技术部应每年组织一次对现行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的评估。
信息技术部根据评估结果出具《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评估表》(附件二),并根据评估表进行制度的更新。
若发生管理、业务、技术的变化致使现行制度无法执行时,相关业务部门必须及时向信息技术部培训管理员反映,由信息技术部组织评估。
更新后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应及时予以发布、执行并存档。
更新前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文档应保留三年以上。
信息技术制度的保存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