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市粮食局文件
京粮发〔2010〕59号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委、粮食局,北京粮食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10年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检查验收年。根据《北京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京粮发〔2006〕128号)和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政[2010]83号),为做好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市粮食局制定了《北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五日
北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粮食局长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工作的部署,全面检查验收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贯彻落实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为制定新形势下本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新的五年规划奠定基础,为粮食事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努力。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落实《北京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执行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北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分四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自查阶段、组织抽查阶段、总结评价阶段。时间:2010年5月-8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按照国家粮食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市粮食工作实际,参照《北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见附件),研究制定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确定检查重点,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阶段。(5月中旬-6月上旬)各区县粮食主管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对照本方案进行逐项自查,重点对北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以来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实施的效果及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情况等进行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实施方案,并于6月10日前将组织开展自查情况报送北京市粮食局政策法规处。
(三)组织抽查阶段。(7月)根据各区县粮食主管部门的自查情况,市粮食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
(四)总结评价阶段。(8月)各区县粮食主管部门要在自查和检查的基础上,对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特别要及时发现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先进典型,宣传典型经验,并将总结报告于8月20日前报送北京市粮食局政策法规处。市粮食局将及时总结,并对各区县“五五”普法取得的先进经验予以宣传和推广。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