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执法中心党风廉政风险干预工作意见-党建工作意见.doc

格式:doc   大小:57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执法中心党风廉政风险干预工作意见-党建工作意见.doc

上传人:wyj199215 2018/10/7 文件大小:5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执法中心党风廉政风险干预工作意见-党建工作意见.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执法中心党风廉政风险干预工作意见-党建工作意见
执法中心党风廉政风险干预工作意见/党建工作意见
各党支部(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健全惩防体系,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根据《市领导干部廉政风险干预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市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廉政风险干预的目的和意义
廉政风险干预是指对机关干部从政的不同时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重要节点可能存在的、并组织认为需要引起干部本人注意的廉政风险,采取谈话提醒、书面告知、案例教育等措施,主动干预,及时予以防控和化解的一项管理教育干部机制。开展廉政风险干预的目的,就是对干部职工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早纠编,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使机关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廉政风险干预是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机关干部反腐倡廉工作的细化和深化。市局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廉政风险干预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及时干预廉政风险、主动接受廉政风险干预的意识,为进一步促进市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廉政风险干预的对象和原则
廉政风险干预的对象主要是市局全体人员,重点是党员干部。
廉政风险干预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干部,因人施教、防范在先,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的原则,增强干部防范廉政风险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廉政风险干预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局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干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实施,必要时,市局主要领导可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对班子其他成员实施干预,各单位负责人的廉政风险干预由党组分管领导负责,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干预由各单位一把手负责。
三、廉政风险干预的情形、内容和措施
(一)干预情形
机关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实施廉政风险干预:
1、家庭遇有婚丧嫁娶、乔迁、子女上大学、配偶子女就业等重大事宜时;
2、个人因投资理财等遇重大经济、民事纠纷时;
3、出国(境)考察或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时;
4、职务提升、岗位调整时;
5、管理重大项目的审核和办理重要事务时;
6、退休或退居二线时;
7、考核、考察或审计结果出现异常时;
8、信访举报、投诉等反映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有不良社会反映时;
9、组织认为其他需要干预的情形。
(二)干预内容
廉政风险干预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告知被干预对象涉及上述情形时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曾经发生的相关违纪违法案例,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或改正问题的具体建议或要求等。
(三)干预措施
1、廉政风险干预的措施分口头提醒和书面告知两种方式,主要包括:寄送廉政风险干预手册、廉政培训、谈心谈话、函询、诫勉谈话、信访监督等。
2、实行廉政风险被干预对象报告制度。机关干部有上述情形的,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主动向分管领导报告。被干预对象应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虚心接受廉政风险干预措施,认真落实有关廉政风险的防范工作,对涉及本人有关问题的说明或改正措施的承诺,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以书面形式报本单位留存。市局班子成员须按照《市领导干部廉政风险干预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之规定,经党组主要领导确认后,书面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