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省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附属用房
智能化系统工程
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目录
Ⅰ. 竞争性谈判邀请
Ⅱ. 竞争性谈判须知
Ⅲ. 用户需求
Ⅳ. 合同(样本)
Ⅴ. 合同特殊条款
Ⅵ. 评审办法
Ⅶ. 附件
第Ⅰ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竞争性谈判邀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就省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附属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委托编号:广公采字[2010]171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兴趣的合格报价人参加报价和谈判。
1. 项目名称:省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附属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
2. 项目编号:0612-1041V0810031
3. 报价范围:见第Ⅲ部分
4. 交货期:见第Ⅲ部分
5. 交货地点:见第Ⅲ部分
6.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标书费人民币150元,图纸费用50元,标书和图纸全套200元,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8.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7月13日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
9. 谈判开始时间:2010年7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 报价、谈判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0楼会议室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邮编:510060 E-mail:gmetb3@
电话:(020)83542319;(020)83545578
传真:(020)83541719
联系人:杜工,吴工
第Ⅱ部份
竞争性谈判须知
目录
1. 说明
适用范围
合格的报价人
定义
报价的费用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3. 报价总则
报价文件的编写
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
报价有效期
报价保证金
报价文件的修改
报价的撤回
谈判过程及评审
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4. 签约及成交服务费
竞争性谈判须知
1. 说明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报价范围。
合格的报价人:
(1)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
(3)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4)非广州本地企业报价人必须取得本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从业备案证明;
(5)报价人必须在广州具有保修服务机构和不少于10名技术人员的服务队伍,并承诺售后服务及时响应;
(6)报价人2008年以来具有三个弱电系统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
定义
(1)“委托人”指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招标公司”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本项目的代理机构。
(3)“报价人”指向招标公司提交报价文件并参与谈判的法人、法人联合体、其他组织。
(4)“买方”指最终使用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5)“卖方”指成交的报价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6)“货物”系指卖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内容的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物品及其它材料等。
(7)“工程、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内容规定报价人须承担的工程、服务工作。
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其参加本项目报价和谈判的费用。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 竞争性谈判邀请
(2) 竞争性谈判须知
(3) 用户需求
(4) 合同(样本)
(5) 合同特殊条款
(6) 评审办法
(7) 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应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