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三章第一审普通程序前十二章结束了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理程序以外的其他与诉讼有关的内容,从十三章开始,我们要学习一个民事案件从起诉到执行的各个审判程序,即从审判到执行的先后步骤,及每个步骤中各诉讼主体应当实施的行为。第一审是案件第一次在法院审理,所以首先介绍,属于第一审程序的有: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属于特殊程序。这些程序基本上都是以普通程序为基础的。所以先介绍第一审普通程序。另外第十五章法院的裁判是法院审理后作出的法律文书。为了第一审程序的完整,我们将第十五章移到本章中讲述。计划课时:6课时第一节普通程序概述一、普通程序的概念普通程序是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通常程序二、,一环不缺。,理由有二:1)适用于各级各类人民法院。中级以上法院审理案件,必须使用普通程序;基层法院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之外,也使用普通程序2)普通程序是其他诉讼程序的基础,其他程序没有规定的一律使用普通程序。第二节起诉与受理一、起诉(一)起诉的概念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体)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原因),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的方式给予司法保护(目的)的诉讼行为。起诉是民事诉讼的开始。(二)起诉的要件(四个):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第一、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生争议第二、自己管理、:必须明确(不是正确);“明确”的含义是:原告起诉时必须指明是“谁”侵害了自己的权益或者与“谁”发生了争议这里的“谁”必须是有名有姓,活生生存在的社会主体。未出生的、已经死亡的或者不存在的人不得作为被告。、事实和理由:必须具体;1)有财产的要具体到人民币的最小计算单位——分,或者指明争议的具体物件。如返还某某物等。2)以民法通则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表达3)(三)起诉方式以书面起诉为原则,口头起诉为例外(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的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