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章危险固体废物的固化/稳定化
原理
基本方法
一、概述
1. 目的:是使危险废物中的所有污染组分呈现化学惰性或被包容起来,减小废物的毒性和可迁移性,同时改善被处理对象的工程性质,以便运输、利用和处置。
2. 途径:
①将污染物通过化学转变,引入到某种稳定固体物质的晶格中去;
②通过物理过程把污染物直接掺入到惰性基材中去。
3. 专业名词定义
固化:在危险废物中添加固化剂使其转变为不可流动固体或形成紧密固体的过程。结构完整的整块密实固体,方便运输。
稳定化:将有毒有害污染物转变为低溶解性、低迁移性及低毒性的物质的过程。
化学稳定化——不活性化合物,固定于晶格中
物理稳定化——粗颗粒、有土壤状坚实度固体
实际操作中,这两种过程是同时发生的。
固定化:具有固化和稳定化作用的过程。
限定化:将有毒化合物固定在固体粒子表面的过程。
包容化:用稳定剂/固化剂凝聚,将有毒物质或危险废物颗粒包容或覆盖的过程
4. 方法
①水泥固化;
②石灰固化;
③塑性材料固化;
④有机聚合物固化;
⑤自胶结固化——无机废物,尤其是一些含阳离子的废物。
⑥熔融固化(玻璃固化)和陶瓷固化。
无机物包封法——有机废物及无机阴离子废物
5. 产品要求基本原则
(1)所得到的产品应该是一种密实的、具有一定几何形状和较好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稳定的固体;
(2)处理过程必须简单,应有有效措施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逸出,避免工作场所和环境的污染;
(3)最终产品的体积尽可能小于掺入的固体废物的体积;
(4)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水分或其他指定浸提剂所浸析出的量不能超过容许水平(或浸出毒性标准);
(5)处理费用低廉。
(6)对于固化放射性废物产生的固化产品,还应有较好的导热性和热稳定性,以便用适当的冷却方法就可以防止放射性衰变热使固化体温度升高,避免产生自熔化现象,同时还要求产品具有较好的耐辐照稳定性。
实际:没有一种固化稳定化方法和产品可以完全满足这些要求。
若其综合比较效果尚优,在实际中就可得到应用和发展。
6. 产品鉴定指标
浸出率:固化体在浸泡时的溶解性能,最重要指标
体积变化因数
体积变化因数定义为固化稳定化处理前后危险废物的体积比,减容比、体积缩小因数、体积扩大因数,鉴别固化方法好坏和衡量最终处置成本的一项重要指标
抗压强度:避免破碎和散裂
~;如用作建筑材料,应大于l0MPa。
放射性废物,其固化产品的抗压强度,前苏联要求>5MPa,英国要求达到20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