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章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利用
第一节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的来源与危害
一、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来源与分类
1 固体废物的概念、来源与分类
(2)分类
按化学性质分: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
按危害状况分: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
按来源分(欧美):工业固体废物、矿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
按固体废物的管理需要(我国)分:工矿业固体废物、有害固体废物和城市垃圾。
(1)固体废物的概念
固体废物(solid waste)亦称废物,一般指人类在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以及生活等过程提取目的组分之后,废弃去的固态或泥浆状物质。
(3)固体废物的来源
目前我国固体废物的主要来源是工矿业固体废物和城市垃圾;
农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农用化学塑料薄膜和塑料制品,但数量较少;农村的大量有机垃圾通常经发酵后在农业上自行消化。
根据国家工业污染源调查办公室公布的资料(1985年):
全国煤矸石、锅炉渣等十类工业废弃物排放量为56776万吨,%;综合利用12742万吨,%;处置15433万吨,%;历年堆存量589939万吨,占地面积31924万平方米。
2、危险废物的概念与类别
(1)危险废物的概念
危险废物又称为有毒有害废物,这类废物泛指除放射性废物以外,具有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爆炸性、传染性因而可能对人类的生活环境产生危害的废物。
美国的定义:能引起或助长死亡率的上升或严重不可恢复的疾病;可造成严重残疾;在操作、储存、运输、处理或其他管理不当时,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带来重大威胁的废物称为危险废物
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根据其物理或化学性质、要求必须对其进行持殊处理和处置的废物,以免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影响的废物。
(2)危险废物的类别
a、急性毒性废物
b、易燃性废物
c、反应性废物
d、浸出毒性
e、腐蚀性废物
二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
1、世界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1)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各类废物的产生量
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城市废物的产生量
(2)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1)废物越境转移的原因
工业发达国家废物产量巨大,处理费用巨大,因而处理量较小,导致废物的累积量巨大,影响生态环境和人们的身体健康;
工业发达国家危险废物已称为“政治废物”,公众对废物问题很敏感,反对自己居住的地区设立危险废物处置场所;
发展中国家某些人为了捞取好处,使得大量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大量涌入。
(2)巴塞尔公约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89年3月20日至22日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理公约》外交大会。
公约的基本原则:
首先,所有国家都应禁止输入危险废物;
其次,应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第三,对于不可避免而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尽可能以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处置,并应尽量在产生地处置,须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起最有效的管理危险废物的能力;第四,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当危险废物产生国没有合适的处置设施时,才允许将危险废物出口到其他国家进行安全处置。
(3)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对策
首先,应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世界各国的环境意识;
其次,要加强国际间的广泛交流和合作;
第三,各国应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以法律作为严格管理的依据;
第四,建立并完善统一的国际公约及公约的维护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