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文化馆、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致有关供应商: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委托,拟对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文化馆、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商务需求等(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所提意见请在2010年4月20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中心。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集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
联系人:刘小姐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附件:
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文化馆、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DGXQ-GZ-2010040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共1个包
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文化馆、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投标人资格条件
1、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文化馆、图书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文化馆、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位于成都市新北小区新乐北巷,占地约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600 平方米。招标服务范围:文化指导服务中心招标楼宇及总平。其中建筑物2幢相邻,A区1幢3层,建筑面积 2300平方米,;B区1幢6层,建筑面积 7300平方米, 均为框架结构,专用电梯共3部。另设门卫室1个,地面停车区域1处,区内出入口共4处,其中主出入口1个,次出入口3个。区内有消防及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室设在B区1楼,消防监控系统与相邻单位共用。消防监控室设在邻单位建筑内,本采购包中不包括消防监控室24小时值班监控。
2 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所有资质和业绩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的所有资质和业绩证明不实将导致其中标资格被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位于成都市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物业管理三级资质及以上;
7、具有管理10000平方米面积以上的办公区域物业管理经验;
8、投标人应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投标人应根据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文化馆、图书馆)的具体特点、功能定位,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适当的管理服务人员。服务中心的人员配置不低于《成都市物业服务力量配备指导标准》,其中,借阅服务工作人员须有大专及以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