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儿媳日记里的秘密-法律儿媳日记里的秘密 文/彩蕙江南儿媳写下的秘密日记,在儿子不幸离世后被婆婆不经意间发现——孙女竟然不是儿子亲生的。那么,孙女是否可以继承爸爸的工伤死亡赔偿金?一场爷爷、奶奶与孙女间的遗产争夺大战拉开帷幕。婆婆:发现惊人的秘密日记江苏省如皋市市民吴桂芳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体谅,儿子儿媳孝顺,孙女可爱。然而,幸福在2014年1月4日这一天戛然而止,儿子孙海阳因工伤事故身亡。吴桂芳还未从丧子之痛的阴霾中走出来,更为不幸的事情接踵而至。“甜甜,妈妈这几天烦透了,你爸爸从来都不知体谅我、理解我,我和你爸爸的感情真正是……算了,反正他也不是你的亲生父亲。反倒这样一想,在他那里受到的委屈也总算是能找到平衡了。甜甜,不要怪妈妈没能让你和亲生父亲在一起。要记住,你的爸爸叫彭林,浙江嘉兴人。假若有一天,妈妈遭遇不测,你一定要去找到他,告诉你亲爸爸,妈妈这些年的生活和不幸。这也是妈妈为什么要在你快出生时开始写日记给你的初衷。”吴桂芳在收拾儿子遗物时无意间看到了儿媳写的这段日记。得知孙女甜甜竟然不是儿子亲生的,吴桂芳瞬间昏倒在床上……吴桂芳的儿子孙海阳与儿媳欧阳君是在2007年跨年聚会中相识的,此后便互生好感,相恋一年后走进婚姻的殿堂。结婚半年后,宝贝女儿甜甜降临人间。孙海阳和欧阳君白天忙着上班,甜甜由爷爷、奶奶照看。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每个人都对甜甜十分宠爱。孙海阳因工身亡后,经孙海阳所在地的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孙海阳的工作单位共赔偿其家属80万元,包括工伤保险赔偿、丧葬费和公司赔偿等。这些费用中,,。儿子意外身亡,一直疼爱的孙女不是儿子亲生,接连的打击让两位老人瞬间苍老了许多。既然儿媳的日记白纸黑字地写明了孙女不是儿子亲生的,那儿子的这些赔偿金怎么可以给这样的“孙女”继承?老两口决定向儿媳要回儿子的遗产。儿媳:否认日记真实性孙权志和吴桂芳拿着这本写有秘密的日记本找到欧阳君,要求她退还儿子为甜甜所留遗产。没想到,欧阳君矢口否认日记内容的真实性,双方争执未果。一气之下,孙权志和吴桂芳拒绝将儿子留下的工伤死亡赔偿金给付孙女。为了讨回公道,欧阳君将公公、婆婆告上法庭,同时将女儿甜甜列为原告,要求对方分割孙海阳的死亡赔偿金47万余元给自己和女儿。法院受理后,依法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庭审中,被告孙权志、吴桂芳称,因原告欧阳君自认孙女甜甜并非儿子孙海阳亲生,而是其他人所生,所以,甜甜并不是儿子的法定继承人,无权分割这笔财产。而80万元赔偿金中扣除物流公司指明的为儿子办丧事的费用5万元、工伤赔偿丧葬费、整容费、交通费,以及孙女的生活费后,目前仅余57万余元,只能由孙权志、吴桂芳和欧阳君三人分割。甜甜并不是儿子的法定继承人,无权分割这笔财产。原告欧阳君辩称:“当时,我和孙海阳在闹矛盾,心情有气无处发泄,只好在日记里发泄一通,内容当然也都是气话,只是想气气丈夫,并不属实。”法院:日记证明非亲生证据不足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一是原告之一甜甜到底是不是死者孙海阳亲生,二是欧阳君在日记中所写的甜甜并非丈夫孙海阳亲生是否构成自认。庭审时,因孙海阳的遗体早已火化,血液、毛发等直接证明亲子关系的证据已不复存在。经过多方咨询,已不具备对孙海阳和甜甜父女俩做亲子鉴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