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份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合伙宗旨:
诚信,互助,多赢;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最终以餐厅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比%。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比%。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比%。
4. 合伙人(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比%。
,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
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由合伙负责人建立单独财务账号,合伙期间各合
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按终止时结余的资产
转换成现金,再按比例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以财务净利润为依据,按投资比例分配。
: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投资
比例承担债务或通过合伙人会议决议按其投资比例追加投资。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该股权的结算方式为:如该股权的实际出
资额高于该股权的评估价的,则以该股权的评估价受让;如该股权的实际出资额
低于该股权的评估价的,则以该股权的实际出资额受让。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
以现金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享有其岗位薪资元,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委任其他合作伙伴的岗位责权利;
:
(1)负责人允许情况下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每月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定期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每天微信传送告知各合伙人日营业额;
第八条禁止行为
,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
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
承人应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