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燃气管道工程安装合同
建设单位: 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管理局监制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各自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照信守,共同执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设计单位:
工程内容:
工程户数: 户
第二条:承揽建设方式
本工程施工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括代购设备)达到竣工验收及使用标准。
第三条:合同生效事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工程款价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安装户数户,每户安装费用 00 元(含燃气报警切断装置的安装)计算,合同总价 0元(大写),工程最终结算按实际安装户数计算为准。
甲方付款方式(币种:人民币)
1、合同签订后 1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
万元工程预付款。
2、其余工程款部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完善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五条:工期
甲乙双方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本工程合理的建设工期为30日历日,自乙方接到甲方施工通知起至工程竣工。因甲方因素(或因甲方其他工程施工,现场不具备本工程施工条件等)、停水、停电原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等因素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期顺延。
第六条:履约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所需水、电等资源,乙方自备电表,施工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清除建筑构筑物、散放杂品、堆积垃圾等阻碍本工程施工的障碍物,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
3、甲方负责到消防、燃气主管部门办理专业审查、竣工验收及用气申请等相关手续,乙方必须提供配合,并将相关文件交给乙方一份进行存档。
4、甲方负责到规划、城管、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办理燃气施工相关手续。
5、本工程安装期间,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工地代表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并委托监理监督施工。
6、乙方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燃气规范标准和规定施工,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搞好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代表与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验收,并办理手续。
8、工程竣工后7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资料,甲方应向市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竣工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交接技术资料、合格证,验收合格后全部资料甲乙双方分别存档。
第七条:变更事宜
1、本工程应由具备市政府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经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及甲、乙双方会审后,乙方按图施工。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必须变更时,需经设计和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报市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2、甲乙双方不能因法定代表人、相关代表人变更而影响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保修责任
1、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负责保修一年;如本工程分期进行,则按各分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
2、在保修期内,燃气设备及管道出现质量和安装问题,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用户灶具不再保修范围内)。
3、保修期满后,各种维修材料费用均由小区物业公司协调管道燃气用户解决。
4、因非本工程质量问题、大自然不可抗力或甲方、用户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坏所致维修,不在本保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