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方案
一、为了更好地体现北京同仁堂“一起成长、共同发展”的人才管理政策,充分挖掘2009年度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和优秀事迹,拟定本方案,用于对2009年度优秀员工的选拔操作工作。
二、评选原则
优秀员工人选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优秀员工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三、评选推选名额
按门店及部门人数比例,15人以下部门可推选优秀员工1名,15-25人以下部门可推选优秀员工2名,25-45人以下部门可推选优秀员工3名;
优秀部长名额:石狮店、晋江、泉州、富山店各1名;福州、禾祥店各2名。
优秀大堂经理名额:各门店各1个名额。
****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
遵守考勤纪律,年内迟到不超过三次、无早退、无旷工、事假不超过三天,病假不超过一周者。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热爱公司,维护公司形象,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有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业务(技术)能力强,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地完成或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本年度内无任何被投诉记录(经查实的)。
在上述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参加优秀员工评选:
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素养,专业技能或业务水平优秀,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和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半年及以上的。
为公司利益不计个人得失,扎根本职工作,锐意进取,为公司员工树立良好形象并起到带头作用。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有系统性的变革,提高工作效率和品质,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细节提出创造性的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
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者,如因个人行为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企业效益或社会效益,或曾避免公司蒙受巨大损失的。
受到领导、员工或顾客普遍好评的。
****优秀部长、大堂经理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在优秀员工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四条:
部长需为入职至少一年,任职3个月以上者。
大堂经理需为入职至少一年,任职6个月以上者。
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及合作协调能力。
年度部门业绩完成率在90%以上者。
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总则
为全面了解、评选部门员工的工作成绩,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励成绩优良、表现优秀的员工,让大家始终朝同一方向、目标努力,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评选范围
面对一线员工、信息员、会计等(店长除外)。
评选方法
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增强评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全方位对员工进行考核、评比。
部门员工进行无记名投票,按比例推选出数名员工作为候选人。
主管部门领导可直接推荐候选